电脑桌面
添加大秘书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要搞好七个结合

栏目:党政司法发布:2006-08-20浏览:2144下载213次收藏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在新的形势下,只有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审判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才能推进人民法院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认为,结合当前审判实践,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应在搞好七个“结合”上下功夫。[大秘书网文章-http://www.damishu.com 找范文,到大秘书网]

一、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审判工作的好坏是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因此,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要防止两种现象,一是防止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两分离,两脱节”的现象。思想政治工作要贴近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围绕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这个总目标来进行。要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有效地组织岗位技能竞赛、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一系列比赛活动。通过比赛活动,营造一个奋发进取、你追我赶的群众性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以促进法院审判工作。二是防止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摒弃重审判业务,轻思想教育的错误倾向,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把思想政治工作量化落实到全院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年终对照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思想建设、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要透过案件看实质,通过反映看事实,把考核的情况反馈干警本人,避免暗箱操作,主观印象,长官意志。通过严格考核,让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化为干警的具体行动。

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

物质鼓励,是指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对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任务较好的先进工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以资鼓励,使干警们由于贡献大小的不同,在物质收入方面有所差别。物质鼓励是物质利益原则在思想政治工作和法院建设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否认了物质利益,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干警工作的实际目的和意义,就会挫伤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阻碍干警的创造精神。实践证明,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所谓精神鼓励,就是运用表彰先进、给予荣誉等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调动干警投身法院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互为补充,密切联系。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要搞好七个结合

点击下载
分享: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