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信社改革面临的六大矛盾及建议
近两年来,农信社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农信社改革和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行业管理与法人治理的矛盾
一是省联社管理手段有限但责任无限。银监会和省政府对省联社的要求很高,只要农信社出了问题,省联社都要承担责任。但受分级法人体制的制约,省联社管理权利有限,在贷款审批、违规责任人处理等一系列工作上不能放手管理。无限的责任与有限的职权,使省联社处于想管不敢管,不管又无法承担责任的两难境地,很多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二是对农信社法人治理要求高但股东综合素质低。农信社现有股东中大部分是农民,且人数众多,股金分散,他们入股一来是出于对农信社过去支持的感激,二来是为了方便贷款,他们入股并不是为了投资,并受知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限制,他们对农信社经营管理并不关心,农信社实际上还是由理事长、主任等经营层内部控制,使得农信社法人治理难以得到真正落实。要解决法人治理问题,必须引进有能力的大的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彻底改善现有股东结构,而这却是任何一家小法人农信社都无力接纳的。
三是要求农信社抗风险能力强但小法人抗风险能力弱。取消乡镇信用社法人资格,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扩大资本规模,提高农信社抗风险能力。从我省统一法人工作实际看,很多县级联社尽管已经开业,但由于规模依然偏小,抗风险能力并未得到根本提高,单一法人农信社抵御风险的能力依然很弱,很容易重蹈以往小金融机构破产倒闭覆辙。
建议:取消小法人,推进大法人。为了提高农信社的风险防控能力,应尽可能在较大范围内组建新的统一法人机构。
二、监管的统一性与农信社业务经营的差异性之间
当前农信社改革面临的六大矛盾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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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8-04 14:46:00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65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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