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文秘部落,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指以民政局和局党委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
(一)各科室、各单位拟制的公文应符合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观点明确、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二)各科室、各单位报局党委审批或局领导审签的文件,经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后,报局办公室进行审核(紧急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除外)。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文稿,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后,按局领导分工,送分管局领导审签。凡是以局党委或局名义印发的文电,均由局党委书记或局长签发。
(三)向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报送涉及全局性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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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7-23 18:55:00发表“写作技巧”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63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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