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
1、科研课题包括上级下达的科研任务和医院“三新”项目。
2、凡本院在编的医疗、医技专业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科研课题。原则上每人最多申报2项,每科室最多3项。
3、申报上级科研课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医院“三新”项目,由本人自选课题,经科主任同意,于每年底报科教科审核,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论证,报请院部批准,签订《项目责任书》后,由各科室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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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5-05 15:13:0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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