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1、外出进修必须以医院技术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为原则,择优选送。
2、外出进修计划由各科室于每年10月份提出,经科教科审核,报请院部批准,并签定《进修责任协议书》后实施。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需重新上报。
3、进修单位原则上由科教科统一联系安排。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优先考虑距离近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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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5-05 15:12:0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55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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