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基层党委的工作能力
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中央面对国内国外、党内党外复杂形势作出的一个重要决定,也是我们党坚持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重要体现。地方基层党委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把握《决定》实质,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具体落实到提高工作能力上来。针对目前基层党委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提高基层党委的工作能力要坚持抓好以下几个“必须”。
必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发展是检验党执政能力强弱的关键。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实现富民强国都无从谈起。考察地方基层党委的工作能力如何,主要体现在能否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健康发展,其结果往往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群众满意的程度上。因此,各级党委必须以科学发展为前提,树立起跨越式发展、全面协调发展、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理念,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实现科学执政。要真正认识并掌握客观规律,尤其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近年来,桂林资源县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身实际,确立了“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能源工业,不仅保护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全县的经济总量和主要经济指标都大幅增长,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良性循环,有特色
努力提高基层党委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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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3-21 21:20: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5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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