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xx同志先进事迹
xx,男,现年42岁,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现任长沙县林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该同志自担任县林业局局长以来,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抓住资源林政管理不放松,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确保了全县林政秩序的稳定,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干好一项工作,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人才的问题,要有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xx同志将提高队伍素质摆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造就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资源林政管理队伍。“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长沙县林业局以思想作风整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资源林政管理涉及行政执法,往往是与一定的权力联系在一起,为了保证资源林政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履行职责,xx同志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他还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定了《长沙县林业行政执法六不准》,即:严守执法权限,不准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严守执法标准,不准纵容、袒护、包庇被查处的对象;严守执法秘密,不准泄露案情和稽查行动计划;严守廉政纪律,不准向经营者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严守职业规定,不准从事或参与林木经营活动;严守行为规范,不准酒后执法、粗暴执法。通过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六不准制度,长沙县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技术性、专业性较强。鉴于从业人员大多不是林业专业院校毕业的实际情况,xx同志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出台各项鼓励措施,让干部群众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积极投身在职继续学习。长沙县林业局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本文2006-02-11 13:38:00发表“申报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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