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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编(第二部分)

栏目:述职报告发布:2023-12-03浏览:2230下载200次收藏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xxx

 
xx总河长、xx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党建联建共建、化解突出问题、培育示范典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河(湖)长制”深度融合,助推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职责任务。

一、河长制履职情况

根据安排,我任阿墨江、新江水库等3河1库河(湖)长,涉及三个乡镇。任职以来,我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亲自抓、带头抓,深入一线开展巡河巡查,适时督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压实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的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立足新形势贯彻新要求,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排部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湖治理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要内容,今年来开展中心组学习6日,支部主题党日10日。二是认真开展巡查调研。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共组织巡河(湖)28次,做到每条河流巡河每年6次以上,有效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三是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促各级河(湖)长、县级联系部门履行党政领导“一岗双责”。

(二)深化综合治理,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县级联系部门、涉及乡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县级联系部门和乡镇、村级河长对河道乱丢垃圾、违规垂钓等问题排查整改。二是推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一次,着力改善河湖水环境。三是抓实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严格落实采砂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河道采砂管理政策落到实处。四是深入开展党建+河(湖)长。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2次。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公众参与

2023年来,结合“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水资源保护条例》《镇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等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积极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共同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共动员要求各级河(湖)长召开各类宣传会议80余场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次),开展农村广播宣传5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抓河长制工作存在不细不实的情况。二是环保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污水直接排放、垃圾随意丢弃仍然存在。三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无证采砂、违法排污等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建设“幸福河”的总体目标、“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宣传、进一步整合力量、进一步压实责任。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沈林灵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担当担责的态度、从严从实的作风,坚决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的责任河(湖)是景谷河振太镇段及振太镇文板水库,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切实以“河长制”的落实,推动“河长治”的实现,河流水质得到一定的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以共治共享的思想认同抓好大保护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以河湖水质提升为核心,坚持系统治理、因河施策,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意义重大,先后到振太镇文平、兴隆、塘坊等村开展调研,摸排河湖“四乱”重点问题和排污重点区域,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抓好责任河、责任水库的治污和清理工作,召开会议3次,加强水域周边群众思想宣传,号召群众主动参与治污减排。

(二)以见责见效的工作态度抓好定期巡查

按照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巡河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巡河工作,检查河道整治情况,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抓好问题交办、督办、会办。景谷河源于振太镇,有流域较长、汇入支流较多、干流治理难度较大的特点,2023年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共开展巡河工作6次,发现问题及处理1件,协调资金投入1万元,开展河(湖)保护宣传5场次。坚持源头治理,对文平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染风险较大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新选址建设垃圾池,坚决杜绝垃圾流入河流造成污染的问题。

(三)以联防联治的工作措施落实齐抓共管

进一步抓细镇沅县与景谷县签订的《景谷河联动联防协议》落实,紧盯景谷河振太镇段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加强项目投入产生的治污效益,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态度确保景谷河水库注入水源清洁。组织振太镇召开景谷河干流治理协调会,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同治理和区域联合行动,压实支流河湖长工作责任。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督促振太镇合理规划河岸农业产业布局,加强种植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避免农业污水流入河流。实地指导各村、学校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通过张贴节水宣传海报、发放河湖长制宣传品、组织学生和儿童开展暑期防范溺水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意义,普及野泳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共筑防溺水安全网。

二、存在的问题

景谷河、文板水库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上级的严格要求,对照群众的殷切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保护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治污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巡河开展较少时间较短,治理效果未完全显现。四是产业发展与防污治污矛盾日益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河湖污染治理和“清四乱”措施,从管得住到管得好转变,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新格局,还河湖以美丽健康。

一是充分协调调动工作力量提升爱河护河思想建设。督促振太镇及县级联系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督查考核促进问题整改销号。把巡河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振太镇河长办和村级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与县河长办和振太镇对接,加强对镇、村河长的考核,形成以问题为导向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长期保持。要求振太镇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探索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科学耕作和管理,降低农业对河流的污染。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富程

 

建华总河长、雪兰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河长相关职责,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一、担任河(湖)长基本情况

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河(湖)长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调整方案的通知》(镇河长组发〔2022〕1号),目前我担任3条河流、1座水库的河库长,均属红河水系,分别为玻烈河、马拉村河(文旧河)、蛮糯河、黄草坝水库。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及时跟进学习上级最新河长制工作精神和要求,将上级有关安排部署落细落实,确保河(湖)长工作取得成效。二是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根本,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重点工作,统筹推动任务落实

紧紧围绕《2023年镇沅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镇沅县总河长令第8号)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强化统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召开河长会议4次,听取恩乐镇、古城镇及县级联系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研究解决“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水库垃圾围坝清理、督办问题整改销号等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清河”行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

牵头组织县级联系单位、乡镇、村组等对侵占河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周边群众自觉进行联防联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河道“清四乱”环境整治2次,清理焚烧垃圾8吨,完成2023年县级河(湖)长问题清单销号3个。三是开展巡河护河工作,深入到恩乐镇、古城镇开展巡河9次,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河流管护(9号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共组织开展渔政巡查98次,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筏53张、迷魂阵59个,收缴刺网43张、钓具46套,立案查处3起、教育警告32人,制作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23块,向群众、餐饮业主等印发告知书5362份。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回收农膜量506吨,召开科学施肥培训5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1.5万亩,减少农药施用量。加快推进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着力解决野外坑洞、河边、山沟、公路边随意丢弃畜禽的情况。

(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督查巡查制度。督促县级联系部门、乡镇及村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工作职责,认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压实镇、村两级河长工作责任。二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督察7次,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一体化推进,定期调度,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是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做好宣传工作。以村民小组为抓手,结合利用开展省级文明城市2023年度测评督查、推进爱国卫“7个专项行动”、林长制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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