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深化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好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3次,组织生活会1次,讲党课5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制作了党建宣传专栏1块。
2.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扬尘、秸秆焚烧、污染源头等管控措施。2023年来,共开展检查171家次,发现问题67个,下发整改通知15份,关停土立窑119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2023年以来,完成12个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全县5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2023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62家,查处企业违法行为12家,办理完结行政处罚案件7件,处罚金额41万元;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7件,办结完成87件。三是充分发挥监测职能。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上级要求,扎实开展监测工作。县城空气自动站运行正常,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5.3%;完成监测任务118项次,其中水环境质量监测40次、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污染源执法16次、重点污染治理设施及重点污染监测21次、其他监测任务37次。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50个。五是积极推动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在建的6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早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已完工5个、正在有序推进1个;完成2023年度省对下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3个、资金475.83万元;全力谋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2亿元的《龙陵县怒江流域污染治理项目》、投资4300万元的《龙陵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项目》进入国家项目库,投资1.5亿元的《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全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22年的28.57%提升至44.54%。
3.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龙陵县历年共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6次,需整改反馈问题58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50个,正在推进整改30个,整改完成率94.8%。
4.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委托xx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完成《龙陵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转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技术审查。
5.筑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核查、排查,重点对“绿盾”专项行动卫星遥感监测报告点位进行现场核查。二是利用“六五环境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宣传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普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营造自然、美丽、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三是对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自然保护地领域综合执法队伍间的执法协同,推进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全面筑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
(二)特色亮点工作
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一是营造生态文明氛围。2023年,委托县融媒体中心在龙陵县电视台滚动播报“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宣传“美丽龙陵,我是行动者”公民十条小视频,营造氛围,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二是让生态文明宣传“零距离”。通过设立宣传台、进社区、集市、超市,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及解答疑问等方式,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环保志愿服务活动,让群众更好了解环保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生产生活中的环保常识。三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践主题,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等环境保护系列活动,推动形成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县营造践行生态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四是开展主题绘画比赛。联合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绘画征集大赛,收到作品146幅,按“幼儿”、“少儿”、“少年”3个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共计34幅作品获奖,作品在云南电视台、龙陵电视台、公众号等平台展出。通过活动筑牢少年儿童爱护生态保护环境的理念,增强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今年受气象条件、区域污染物输入、本地污染等因素影响,大气轻度污染增至14天。截至目前,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5.3%,全市排名末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改善提升的任务艰巨。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差距较大。全县纳入规划的行政村119个,完成治理的行政村51个,行政村治理率44.54%,对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提出的到2025年治理率不低于60%的目标差距较大。三是整改任务推进难。受资金、用地手续等影响,部分问题整改推进困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形势分析
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立足成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落实,生态屏障不断巩固,污染治理不断强化,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与此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隐患依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运行保障乏力依然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治气方面,围绕城区空气质量问题,结合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要求,重点治理扬尘、油烟污染,加强企业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烧制木炭行为。在治水方面,做好县城新替换水源地监管,确保水质稳定向好。关注断面水质监测情况,重点针对县城河流污染问题开展治理。按时完成乡镇级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在治土方面,持续加强对尾矿库、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日常监管,强化“一住两公”用地监管意识。
3.统筹抓好中央及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年内将完成中督、省督问题整改县级验收、同步抓实市级环保警示片反馈的5个问题整改中的3个问题的县级验收。按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作用,定期调度统筹抓好全县各类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4.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组织完成2024年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全力跟踪好已入库项目进度,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试点示范项目编报,力争纳入全省试点示范名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与服务水平,强化环境监测,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努力完成年度执法案件查办目标;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做好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招商环评工作,切实服务好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6.抓实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四、有关工作建议
请县委、县人民政府政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按照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梯次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本文2023-11-15 19:08:11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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