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xx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县委政法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我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xx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全委职工大会上安排部署意识形态责任落实的工作,会议决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真正履行了“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模式,确保做到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会议制定了《xx县委政法委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为中心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方案规定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将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当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分管领导每月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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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09-03 17:58:03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36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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