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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23-09-01浏览:2727下载215次收藏


x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

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年 月 日在x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各级监察规范性文件应当纳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我委及时与县监委沟通衔接,及时将县监委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承办机构及人员信息向市人大报送,当前我县“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二)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工作培训。为及时掌握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我委采取自学、集体学习和参加省人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二是开展备案工作研讨。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我委及时组织业务学习,学深悟透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实质内容,就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研讨,交流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我县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关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与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有待加强。

三、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断增强监督责任担当。我委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制度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在工作中不断深化对备案审查性质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监督的责任担当。

二是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实施《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在哪里,备案审查就跟到哪里”、“只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属于人大监督对象,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当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查工作,完善主动审查制度,落实审查责任,加大督促力度,做到应备尽备。

三是进一步用好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把加强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使用,作为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创新载体,督促有关单位用好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其作用,构建上下联动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信息化。

四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建立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督促制定机关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负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指导,学习省市和各县人大的先进做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不断提升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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