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查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全市检查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2023年5月至6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坚持高位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内容,聚焦法律贯彻实施中重点难点问题地解决,督促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推动了湿地保护法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部署。为确保本次执法检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5月下旬,汇编湿地保护法有关资料,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高规格执法检查组。同时在代表履职平台发布公告,征求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市县(区)两级政府及相关单位、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人数达400人,为执法检查做好充足准备工作。
(二)强化上下联动。打好监督组合拳,结合长湖、沮漳河立法调研和漳河水生态环境问题督办、小流域水环境治理调研等开展检查,深入到沙洋县、东宝区、漳河新区,实地查看了长湖、漳河等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利用等情况。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共邀请60余名五级人大参加执法检查,充分听取吸纳了基层意见建议,详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三)强化检查实效。市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发改、科技、自然资源等9个部门逐一对照法律条款,围绕检查重点,对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征求意见、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执法检查组将做好“下半篇”文章,聚焦发现问题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整改,让法律牙齿有力咬合。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全市湿地总面积9.1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4.05%,包含荆门漳河、京山惠亭湖、钟祥莫愁湖、沙洋潘集湖、东宝仙居河等5个国家湿地公园,东宝钱河、象河,掇刀官冲、钟祥石门湖、京山石龙、屈家岭青木垱河等6个省级湿地公园,沙洋长湖1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京山吴岭、京山石龙等8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漳河国家湿地公园被录入《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2014年、2015年,东宝区、钟祥市先后被授予全国湿地保护先进县。
全市有野生植物180科、804属、1832种,有对节白蜡、银杏、刺楸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0余种。陆生野生动物330种,有红腹锦鸡、小灵猫、灰鹤、白尾鹞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余种。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统筹抓好全市湿地系统的保护利用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
全市检查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本文2023-07-26 15:53:44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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