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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23-06-29浏览:2212下载229次收藏

 市医保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1.精准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医疗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继续做好特殊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特困人员、孤儿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100%,其他救助对象不低于85%。截至2023年4月,资助困难群众参加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共18270人,资助金额达639.45万元,参保率100%;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非一站式救助共1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2.32万元。

  2.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根据《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3年版)》和《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3年版)》要求,我市96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7家定点门诊、24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服务协议签订,并同时签订医保信用承诺书,推进我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医疗保障监管体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医疗保障基xx全。

  3.落实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医保政策。认真落实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 关政策,全力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继续做好救治费用、疫苗及接种费用医疗保障,确保患者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困难群众应救尽救。截至5月10日,完成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费用医保结算22907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13.55万元,医保基金实际拨付12.19万元。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保结算161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101.86万元,医保基金实际拨付91.35万元。

  4.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药品采购总金额3382.64万元,自主议价采购金额27.97万元,线下采购比例为0.83%;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2468.56万元,自主议价采购金额64.51万元,线下采购比例为2.61%。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线下采购比例均控制在规定的采购总额5%以下,控制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数。

  5.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按照《乐昌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通过数据比对、入户登记、行政推动、便民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基本医保参保扩面。截至2022年12月,我市完成2023年度参保人数348008人,参保率为97.13%,根据省局、韶关市局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确保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稳定在95%以上。

  (二)主要工作亮点和措施。

  1.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1)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专项检查。一是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局、市社保中心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对辖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专项检查。检查组对定点医疗机构数据筛查比对、抽查住院病历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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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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