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西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西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省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要使“教育软件建设水平明显改善,供给质量、服务效率大幅提升,教育现代化进程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的目标。陈润儿书记对全区教育工作提出了“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西宁主动服务好先行区建设,西宁教育如何发展?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西宁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局将紧紧围绕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编制好教育“十四五”规划,谋划好“教育强市”施工方案和路线图,进一步调整教育资源布局配置,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强化教育内涵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打造与先行区建设相匹配的“教育在西宁”升级版,为实现“一高三化”目标提供智力支撑。
一、科学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布局
1.坚决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落实。严格落实《西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教育用地保障机制,执行联审联批制度。根据城市建设情况和学位需求实际,适度超前配置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的供给规模,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模总量满足未来发展需求。依法落实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按照与居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严格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力筹措基础教育项目建设资金。谋划好十四五期间教育项储备,分步分级筹措171个续建、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项目资金,保障总投资88亿元资金来源,确保增加学位数14.8万余个(依据十四五期间西宁市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增长44万人规模及化解当前“大校额”“大班额”需求,预测需增加学位约12.4万余个)。建立区、市、县(市)区三级资金配套保障机制,对于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按政策进行减免。进一步加大学校供电、供暖、供气及供水等相关费用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补助支持,减轻学校运行压力。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统筹实施教育领域重点项目优化布局。围绕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教育发展,科学规划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整合优化乡村学校资源布局,适当采取相对集中办学;加强寄宿制和小规模学校改建项目实施,因地制宜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保障2022年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制落地见效,规划新建、扩建普通高中学校10所(其中新建5所、扩建5所),其中市辖范围内新建3所高中,扩建改造3所普通高中学校。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4.充分利用大中专院校等国有闲置资产。加快市域内教育用地资源内部转化效率,将市范围内闲置的大中专院校等国有资产资源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解决已建成城区内需建学校而无规划建设用地的现实问题。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全力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5.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出台《西宁市关于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加强学前教育保障的若干措施》,全面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示范县区;按照区级标准打造1-2个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县(区);全面实现幼儿园“四个百分百”建设目标。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西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体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任务,对照优质均衡评估标准,确保2026年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的办学机制,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扩大城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完成时限:逐年落实
7.不断扩大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培育组建50个幼教集团,实施示范园托管和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发展战略,采取“示范园+新园”“示范园+薄弱园”“示范园+农村园”等办园模式,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设立集团化办园幼儿园晋级奖励,共同体内幼儿园有取得晋级的,每晋级一所,结合办园水平动态评估,给予帮扶的高等级幼儿园奖励5万元。拓展区、市优质学校辐射范围。积极争取省所属西宁二十一小、西宁一中等优质学校委托管理辖区学校,落实落细《西宁市直属学校与市辖县(市)区属学校委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新建学校的托管力度,建立集团化办学退出孵化机制,对托管一定年限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得到显著提升的集团分校,逐步退出独自运行或组建新的教育集团。发挥优质学校带动作用。探索实施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以“优质学校+新校”“优质学校+弱校”“城市学校+乡村学校”的方式,。着力提升移民地区教育质量。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8.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出台《西宁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行动方案》,做好不同类型的特色高中创建工作,鼓励普通高中积极开展科技、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形成办学特色,培育打造省级特色高中7所。完善新高考改革推进措施,总结推广西宁二中“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校经验,利用校本课程进行选课走班建模,建设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指导体系。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优化普通高中“公民同招”方式,增加中考体育科目分值,将美育纳入中考计分科目,从2022年起,将西宁市中考“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60%提高到70%,以后逐步提升,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全力推进职业教育培优提质
9.加强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建立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建设1-2个公共实训基地,成立1-3个职业院校校际联盟,加强资源共享,联盟内形成“产学研”发展联盟关系和协同互动“对话”制度。坚持开放办学,加入黄河流域产教联盟,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港澳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出台《西宁市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立足宁夏煤炭、旅游、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围绕企业、公司关键技术、紧缺人才,推动专业优化设置、公共教学资源和实训资源共建共享。以西宁职业技术学院、灵武市职教中心为龙头,引领中职教育,争取省教育厅资金实施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打造新能源汽车、养老、护理、家政等新兴专业。加大重点产业订单式”培养力度,以西宁职业技术学院为示范引领,推动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机制,实现重点产业专业学生“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推动社会服务与职业教育应用转型。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调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省“九大产业”、西宁市“十大产业”发展需求,支持教育领域与民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融合,支持市属中职院校在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培养模式,稳步推进符合“3+2”联合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全覆盖。继续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保每年向社会输送各类技术技能人才6000-7000名,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四、着力完善教师配备培养工作措施
11. 确保教师现有编制内配齐配足配好。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严格落实教职工准入机制,建立持证上岗制度,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到2022年底全市85%以上的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持证上岗。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落实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逐步实现公办园聘用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改革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建立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情况动态监管机制,市县两级教育、编制、人社部门坚持按需统筹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坚决杜绝“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及时下达中小学教师自主招聘指标,切实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职业院校现有办学规模核定并逐年增加人员编制数,对编制短缺院校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职业学校人才流动和引进专业教师相关用人政策,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的渠道,通过绩效工资奖励等多种方式,吸引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加入职业教育。通过探索实施放宽高工、高技退休人才兼职职教年龄限制,保障兼职教师聘请所需经费,有效扩充“双师型”教师队伍,确保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50%。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确保“计划性教师招聘”用好用活。实施“教师编制周转池”招录计划。强化复合型教师招聘作为今后中小学招录教师的重点,积极引入公费师范生、高水平人才、全国优质高校毕业生到西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任教。积极探索“先面试、后笔试”招聘方式,通过面试获得笔试资格,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录取。鼓励各县(市)区采取考核、考察等方式选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落实国家“特岗计划”。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地方“特岗计划”,执行国家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优秀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实施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逐步补齐思政、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短缺学科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3. 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按照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年龄结构合理、学校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学校中层干部,建立起具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通过岗前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形式予以重点培养。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交流轮岗制,实现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公办中小学正、副校长,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以上且在同一学校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凡是距离退休时间不足5年且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的,原则上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聘任为专职督学。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14.实施县域内教师聘用创新机制。推进“县管校聘”试点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人权事权的调配职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聘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加强教师的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真正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人才活力。推进县域内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全面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实施学区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市县政府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贴,进一步健全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城乡结对子,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引导优秀教师向基层学校、农村学校流动,改善和均衡薄弱地区师资配置,强化乡村教育振兴人才保障。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实行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价试点改革,试点学校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的基础上,设置符合学校实际的标准条件,增加现场观课、师生座谈访谈等评价方法,突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评定与聘用相衔接。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继续深入推进“梯级名师培养工程”和“百名高端教育人才”培养计划。评选、成立新一批特级教师工作室10个、名校长工作室1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0个、学科名师工作室20个。发挥名师工作室的辐射作用,培育一批市级骨干教师。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凤城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梯队成长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教育预算,中小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建立骨干教师业务学习档案,实行登记制度,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并为骨干教师外出学习、教改实践、资料信息以及科研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经费补助。加强对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为骨干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高层次人才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全面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通过国家、省、西宁市的人才培养项目,鼓励教师提升业务能力、丰富学术成果、提高教学水平。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才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7.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收入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严格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保障临聘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临聘教师社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并全面落实临聘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科研资助、表彰奖励、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学校应与临聘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教师薪酬,确保按时足额支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完善工资待遇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临聘教师各项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力度
18.完善“互联网+教育”建设保障机制。建成西宁市智慧教育研究中心,从人员配置、岗位设置、机构职能上协调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保障西宁市及各县(市)区政府设立专项经费,通过搭建智慧教育系统、打造信息化学校等手段,借助实施“双优云桥”项目、宁夏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等方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师生提供免费的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信息化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教育信息化经费使用模式,根据绩效评估以用促建、以评促建、以奖代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与信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9.推进云端优质资源共用共享。建立项目式、混合式“三个课堂”应用模式,形成543云课、云师、云校研修共同体特色应用场景,通过录制、征集、上传、共享、购买等多种方式,搭建西宁市本地线上精品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线上共用共享。着力创新数字资源供给和服务机制,加大优质教学资源个性化推送力度,优化教育组织形态,丰建设与新教材配套的教育资源,对照教材版本构建动态更新的体系化和立体化配套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各类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丰富网络教学途径,实现专业教师、专业课程进校园,充分发挥多元化教育内容、资源、服务供给的优势。尝试通过政府采购等形式建立社会企业为学校提供课程服务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普惠化服务供给、定制化课程资源共用共享,政企、校企高效合作创新模式推广应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学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推进西宁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本文2023-06-27 10:59:5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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