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建设全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某区建设全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着力打造新时代第一等的营商环境。根据《xx市建设全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区域竞争力进入国内一流水平行列目标,全面对标大湾区城市最高标准、最佳实践,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提升,着力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平等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打响“赣快办”“高兴办”营商环境品牌。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年的创新试点,赣县区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稳居全省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场主体更有活力、制度创新更有成果,率先形成一批首创性、突破性的重大创新举措;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建设的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1.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加快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一照通行”改革,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打破“准入容易准营难、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隐性壁垒。(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2.启动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一体化”改革。通过“一照一码”关联整合,推行企业开办和涉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联审联办。推动行政审批“四减一优化”,推进市县政务服务和审批系统与省事项管理系统对接,确保事项标准统一、同源。(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3.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预约银行开户等事项便利度。探索推行标准化智能审批,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实行“自主申报”。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审批,实现多部门信息同步变更。(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人行赣县支行,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市场主体除名等便捷退出途径,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5.深化破产制度改革。探索破产审判与破产事务相分离改革,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工作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促进诚信企业“经济再生”。(责任单位:区法院、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隐性门槛
6.探索实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拓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适用区域,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7.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区域互认通用。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或省外部分区域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启动“无实体证照”“无证明城市”改革,推行电子证照“免提交”,大力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8.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持续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建立健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以更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制度规则和标准,为内外地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9.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及“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三)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投资便利度
10.持续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运用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实施一个阶段、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集成审批。扩大施工图免审范围。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并联办理。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区生态环境局、赣县供电公司,区直驻区有关单
某区建设全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本文2023-03-02 10:46:2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33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