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某区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22年某区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甬财监〔2022〕873号)文件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对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宁波市江北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为同一人,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
2022年某区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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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01-03 21:04:32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33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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