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考勤、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特制订本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考核对象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在职干部、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本单位全体民警。
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
考勤、考核内容
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民警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
考勤、考核标准
1、依据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市公安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勤、考核;
2、 依据市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制订的“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
考勤、考核的原则
考勤、考核依据《
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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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04-02 20:00: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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