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政干部勤政自律条例
通州区第一教师进修学校
党 政 干 部 勤 政 自 律 条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区教工委《通州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通州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各级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实事求是、勤政高效、廉洁守纪、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良好作风。对照区教工委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勤政廉政的模范。
二、不准参加或参与组织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目的的集会、游行,不准参加各种非法组织。
三、坚持学校支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学习例会制度。支委会要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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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04-02 15:29:00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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