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入WTO后健全中国法律的思考
一、以wto规则和国际人权公约为基点,法律亟需废、改、立
1、wto协议已有规定,而国内无相关立法的,应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以填补漏洞;
2、国内有关立法和wto协议有冲突的,应加以修改和废止。
3、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政治权利公约》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前者已于2001年3月由全国人大批准,后者也正在审议中。根据“国际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两个公约将带动中国国内一系列法律制度的修改。如根据《公民政治权利公约》的要求,犯罪嫌疑人应当拥有沉默’权,死刑只适用谋杀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这与中国现行刑法、刑诉法的规定都存在差距,一旦批准公约,就需要国内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新世纪中国立法必须站在全球化的视角,用我们自己承诺的wto规则和国际人权两公约来指导国内立法。
二、严格执行立法法坚决纠正地方保护主义
第一、立法法2000年7月1日才施行,此前颁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并不符合
1、wto协议已有规定,而国内无相关立法的,应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以填补漏洞;
2、国内有关立法和wto协议有冲突的,应加以修改和废止。
3、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政治权利公约》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前者已于2001年3月由全国人大批准,后者也正在审议中。根据“国际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两个公约将带动中国国内一系列法律制度的修改。如根据《公民政治权利公约》的要求,犯罪嫌疑人应当拥有沉默’权,死刑只适用谋杀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这与中国现行刑法、刑诉法的规定都存在差距,一旦批准公约,就需要国内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新世纪中国立法必须站在全球化的视角,用我们自己承诺的wto规则和国际人权两公约来指导国内立法。
二、严格执行立法法坚决纠正地方保护主义
第一、立法法2000年7月1日才施行,此前颁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并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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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10-22 11:35: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40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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