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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通讯员的点滴体会

栏目:党政司法发布:2005-10-22浏览:2219下载190次收藏
   我是《检察日报》、《法制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黑龙江法制报》、《方圆》和《龙之剑》杂志等报刊的通讯员。十多年来,我所撰写的稿件,由开始的"火柴盒"逐步发展到"豆腐块",由简单的消息报道演变到案例和人物通讯等,每年都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200篇以上,连年被有关报刊评为优秀通讯员或优秀通讯员标兵。我的体会是:

    一、热爱通讯员工作

    我是1989年调入检察机关的,在基层院当过经济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起诉科长。1996年在市检察院"双选双聘"中,破格调入市检察院做专职对外宣传工作。

    在基层院工作中我感到,仅埋头办好案还不够,还应该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这样检察机关的性质、法律地位才能为群众所熟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在"一五"普法第一春,我所在的昂昂溪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冬闲这个农村普法的黄金季节,派出干警到榆树屯乡为全区培训了20余名法制宣传骨干。我把这一活动写成了《检察官下乡普法》的消息,寄给《黑龙江农村报》,被采用发表。稿件虽小,但它的发表却极大地激发了我写稿的热情。我暗下决心,要用我的笔把检察工作向群众作介绍,树立检察机关的形象,展现人民检察官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和崭新风采。于是我开始大量地阅读新闻业务书籍,参加国家、省、市报社举办的通讯员写作培训班,边学习边实践,每天都研究撰写稿件到深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我的稿件陆续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黑龙江法制报》等一些报纸上登载。给我带来了相当多的乐趣。特别是那些案例稿件的发表,群众反应非常好,都说受教育受启发。告诫人们有毒的东西就是吃不得,违法犯罪的事就是干不得。犯罪的人都是"二百五",一害国家,二害自己,咱们可得接受这些"二百五"的惨痛教训呀!听到这些反映,我心里高兴的劲儿就甭提了。办一个案子,开一次庭,旁听的群众充其量百八十人,而一篇法制通讯一上报,齐齐哈尔560万人口,全黑龙江近4000万人口,甚至全国上亿人口都能看到,预防犯罪,综合治理的面该有多宽呀!报刊编辑部的领导和老师们鼓励我写好稿,说:普法工作正是你们法律工作者的义不容辞职责。让我们一块把这项工作干好。

    二、勤学习,胸有全局

    作为一名通讯员必须善于学习。在单位谁都有一摊儿工作,空闲时间少。但为了写好稿件,我每天都挤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学习,阅读报刊杂志,写作知识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保持政治敏锐性,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去谋划思考做好检察宣传报道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我坚持了"四个三"的要求:一是坚持报道"三服务"的工作方向,即:为大局服务,为开展检察工作服务,为全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做到"三跟上",即:跟上形势的发展,跟上党组的重大决策,跟上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达到"三贴近",即:贴近党委,让党委满意;贴近群众,让群众叫好;贴近实际,如实反映检察工作情况。四是取得了"三个效果",即: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搞好宣传报道工作,除了勤学外,我还注重紧跟检察中心工作搞报道,做到心中有全局,宣传报道有重点。围绕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搞宣传,努力塑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形象。按着市院党组的要求,1999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将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围绕这项工作,我重点采写了市院党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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