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少先队员刘某事迹材料
优秀少先队员刘某事迹材料
刘某,女,现年12岁。厦门市同安区小学第四中队中队长,学校少先队大队长。在这所学校里,每逢有人提起她,人们总要翘起大拇指称赞。
一、品学兼优,屡获佳绩。
别看某年纪小却胸怀大志,从入学以来,她总是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帮助。她从小就懂得遵守纪律,讲文明,热爱集体,助人为乐;学习上勤学善思,有独立钻研的精神,年年学业成绩都优秀;她热爱劳动,积极带领少先队员参加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加强体锻,身体素质好。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年来,某同学多次获得表彰,如:1997-1998学年获学校“三好生”称号;1999-2000学年获学校“优秀班干部”称号;2001-2002学年获学校“三好生”称号。此外,她还多次在校级、区级的征文、演讲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在成绩面前,某同学从不骄傲,她说,这算不了什么。俗话说:山外有山,楼外有楼,我还须不断努力,追求更高的标准。
二、老师的助手,同学的榜样。
某同学无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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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10-14 19:01:00发表“事迹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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