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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汛防地灾应急预案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22-10-17浏览:2157下载259次收藏

2022年防汛防地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凉山州 2021 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宁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公司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总纲,指导公司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激发的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健全公司领导下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领导负责制,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风险,减少突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公司负责人齐抓共管、部门联防联动、动态监管的指挥体系。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灾情险情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公司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协调各类应急力量。

1.5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四级。

1.5.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Ⅰ级)

因灾死亡 30 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 1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1.5.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Ⅱ级)

因灾死亡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500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1.5.3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Ⅲ级)

因灾死亡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1.5.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Ⅳ级)

因灾死亡 3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1.6分级对应

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省级层面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州级层面负责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县级层面负责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涉及跨县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政府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政府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共同负责应对。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判定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在重要时期、敏感时段或者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可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公司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领导小组是我公司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公司层面指挥机构组成

公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领导督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域的其他工作。

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长: 公司总经理

指 挥 长: 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成    员:  党建办主任

  总经办主任

  工程和环保部经理

  餐饮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

  温泉部副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程和环保部,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贯彻省、州、县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做好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接替。

2.3 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小组职责

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救援全面工作;制定现场应急救援作战计划及全面指挥工作;决定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救援;根据事故级别及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及救援情况;救援行动结束后负责编写事故经过及救援工作总结。

发生小型及小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视灾情和险情情况,根据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灾害监测组、应急疏散组、医疗救治组等专项工作小组。

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可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和应对需求,适当增减相关编组设置。

各专项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1)信息发布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灾情险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对接相关部门和事发地镇党委、政府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公司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会议和文电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搜救、消除隐患等抢险救援工作。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组织各部门救援队伍和力量展开人员救援;组织调用、征用抢险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采取一定期限的应急处置措施避免人员二次伤亡。

(3)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组织疏散、转移和临时安置受灾人员;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安全;开辟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集中安置点,调拨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保障受灾人员吃饭、穿衣、住处等基本生活需求。

(4)灾害监测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灾害体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测、抢险救援方案制定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灾害现场及周边隐患点排查巡查;开展灾害现场地质灾害应急监测;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开展水情和汛期的监测。

(5)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抢救和转送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做好灾害发生地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贵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救援人员的饮食、交通及疏散人员的救治安置工作。

(7)善后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抚恤、协调保险公司理赔以及后续维稳等工作。

3.预警机制

3.1巡查和排查地质灾害险情

公司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员工队伍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汛(雨)前排查、汛(雨) 中巡查和汛(雨)后复查,遇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应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和防范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对可能威胁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评价,查明其成因、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监测和防范措施。

3.2预警机制

3.2.1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小组,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信息, 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2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因素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

红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3.2.3预警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组要加强信息共享,并通过网络平台及广播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重大雨情和重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在发布时要提示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回复,确保收到相关重大预警信息。

3.2.4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四级(蓝色)预警响应

公司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相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2)三级(黄色)预警响应

在四级响应基础上,强化 24 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适时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检查防灾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加密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巡查与监测;做好监测预警和预警信息发布;督促指导温泉部按职责分工做好隐患点受威胁游客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指导隐患险情严重区域受威胁游客果断提前转移避让;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

(3)二级(橙色)预警响应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密巡查、排查、监测;滚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加强短时预警预报;督促指导温泉部适时组织隐患点受威胁游客转移避让;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一级(红色)预警响应

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24 小时巡查、监测、预警;实时加强雨情、灾情险情收集研判;督促指导温泉部适时组织隐患点受威胁游客转移避让,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必要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5预警转换和结束

预警响应级别可视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监测情况确定或逐步升(降)级。超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警响应结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1)有灾必报。凡是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各部门统计核实后及时向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

(2)归口管理。需向宁远镇镇政府和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指挥机构报告的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由公司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归口管理,逐级报告。

(3)及时报告。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 原则,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1.1速报时限

凡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事件后,事发地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的同时,在事发后半小时内向宁远镇镇政府和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电话报告事件概况,并根据处置进展续报,1 小时内报告详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处置结束后 2 天内上报总结报告。

宁远镇镇政府和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 1 小时内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县应急管理部门,必要时同时速报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4.1.2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伤亡、失联和受伤的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4.1.3信息通报

各部门要加强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出现突发地质灾害影响范围超出本区域的情况,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情况,并积极协调处置。

4.2先期处置

一、灾害监测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 当持续性特大暴雨,地质滑坡点k7或精品酒店出现滑坡迹象,滑坡部位被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组()巡查发现后立即通过手机、对讲机向地质灾害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

2、地质灾害应急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地质灾害应急小组立即通过拨打电话或对讲机呼叫等方式通知总指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 地质灾害应急小组办公室(同时利用对讲机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小组人员向受灾现场集结,要求各小组按照预案及时开展应急疏散救援行动。

二、疏散引导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导组()接到指令后,召集小组成员()到达(领导小组指定区域) 集结展开疏散引导行动;

2、疏散引导组成员应迅速疏散和引导游客前往最近快速、有序撤离受灾区,并提醒游客疏散要领;

3、各负责人员应对本区域进行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4、对于行动不便的游客,医疗救治组利用担架迅速将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进行处置;

5.将游客疏散至(室外指定安全区域)后,组长()询问游客是否有同行人员未疏散至安全区域或失联,如有未成功疏散或失联人员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由组长将情况汇报现场指挥()报告。

三、医疗救护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医疗救护组()接到指令后,召集小组成员()到达(领导小组指定区域) 集结展开行动;

2.对疏散引导组移交的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必要时拨打“120”联系救护车到场;

四、抢险救援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抢险救援组()接到指令后,召集小组成员()到达(领导小组指定区域) 集结展开救援行动;

2.摸清现场情况,立即确定救援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3.设置警戒区,做好受灾现场外围警戒,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并迅速清理周围停放的车辆及物品,引导救援车辆到达现场。

五、信息发布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信息发布组()接到指令后,召集小组成员()到达(领导小组指定区域) 集结展开行动;

2.收集汇总灾情险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宁远镇镇政府、景区管理局、南丝路集团公司、县应急管理部门、县地灾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对接相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后勤保障组()接到指令后,召集小组成员()到达(领导小组指定区域) 集结展开行动;

2.负贵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救援人员的饮食、交通及疏散人员的救治安置工作。

七、善后工作组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1.善后工作组()接到指令后,召集小组成员(到达(领导小组指定区域) 集结展开行动;

2.对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抚恤、协调保险公司理赔以及后续维稳等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响应)。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要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有关职责部门及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救援工作组,部署落实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应急调查等工作;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 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请求镇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协助公司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响应)。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以及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应急疏散等工作,并迅速将险情、灾情上报。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危险区游客转移避让,加强监测巡视,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或衍生次生灾害造成新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镇政府工作组到达灾害现场后,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要及时报告核实的灾情和镇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在镇政府工作组指导下,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3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响应)。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在速报镇政府和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和县地质灾害指挥部的同时,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要立即发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县政府工作组到达灾害现场后, 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要及时报告核实的灾情和县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在县政府工作组指导下,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县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部署抢险救灾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要按职责分别开展抢救、灾情核实、灾民安置、应急处置、卫生防疫、治安维护、交通保畅、应急调查等工作, 及时汇总情况,统一上报灾情报告。县政府工作组到达灾害现场后,镇政府、公司指挥部要及时报告核实的灾情和县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在县政府工作组指导下,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4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响应)。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并报告州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同时立即发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成立州、县现场抢险救灾联合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要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部署抢险救灾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别开展应急抢险、灾情核实、灾民安置、卫生防疫、治安维护、交通保畅、应急调查等工作,及时汇总情况,统一上报灾情报告。州政府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县、镇指挥部要及时报告核实的灾情和州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

4.4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本级地质灾害指挥部批准,镇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灾情评估

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县应急厅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并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评估损失。中型、小型突发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由县、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2恢复重建

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结束后,公司应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并根据灾害损失实际,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政府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指导和帮助,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恢复重建工作。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防治与抢险救援队伍、镇人民政府、村(社)及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避险与应急救灾演练,锻炼队伍,熟悉程序,完善预案,提高防治与救援处置能力。

公司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处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补助等资金按国家、省、州、县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要加强抢险救灾及防治装备建设和专用物资储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并实现部门间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游客、员工识灾、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并进行多层级、宽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组织演练。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编制

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完善本预案,报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地质灾害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报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2预案更新

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实际,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部门 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处置中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的, 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 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 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分级:指根据某一地域、地段或地点在特定时间段内受气象因素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而确定的预警级别。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2年防汛防地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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