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编制综合督查自检自查报告
县委编委办:
根据省委编办《2022年全省机构编制综合督查工作方案》(黑编办〔2022〕 57号)和市委编办《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综合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齐编办发〔2022〕35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情况
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泰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优抚股、安置股、双拥股、就业创业股、办公室等职能股室。
二、自查自检情况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工作规定》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动议和审议决定,均由部门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动议和审议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均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改革精神及机构编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1、按照“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履职情况。经查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存在“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履职情况越位、缺位、错位情况,未发现未经批准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委托或者授权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情况。
2、机构实际设置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存在内设机构名称、数量、性质、规格、职责、隶属关系等与“三定”规定不相符的情况。未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变相增加内设机构、变相提高内设机构规格、擅自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
3、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人员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存在挤占挪用基层或者下属单位编制和占编 “吃空饷”情形。
4、按照核定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或者提高领导职务层级和擅自设置职务序列。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1、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实名制管理、核查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以部门党组名义,按时保质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持续巩固核查成效,对工作中发现的实名制平台实有人员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差异,及时核对校正并说明差异原因。按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编委、省委编办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纠,如实报告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精神,主管部门履行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实事求是,及时办理实名制业务。
2、严禁条条干预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违反《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对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未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以及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口头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地方或者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
3、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改情况。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省委编委、省委编办贯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通知要求,对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
泰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编制综合督查自检自查报告
本文2025-05-05 03:43:56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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