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市民住房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市民住房问题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公积金制度应着力于保障为主,改善为辅的出发点,深化满足新市住房需求,打通住房供需通道,推进一系列“住有所居”和“住有宜居”举措,制定“安居路线图”,对新市民住房问题应理清关系、分类施策,发挥好政府、公积金中心、企业各平台主体的职能,将更多的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范围之内,以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解决其住房问题。
(一)增强吸引力,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和受益群体
公积金制度建立20年来,为中低收入人群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公积金制度应以惠及人群最大化为目标,推动覆盖面和受益面的普惠共享。一是建立利益引导下的自愿缴存机制。新市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支付能力不足,通过缴存公积金享受低利率贷款,从而提高新市民的支付能力,但新市民缴存的一个普遍问题是务工单位不建制,应以新市民为重点,在强制缴存基础上引入自愿缴存,逐步建立利益引导下的个人住房资金积累机制,吸引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私营企业为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对自愿缴存者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①给予一定的补贴激励,补贴的标准可以参照或略低于同期银行结构性存款利率标准。②给予保障房、公租房资格认定,即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等只有参加公积金缴存者才有资格申请享受。③实行存贷挂钩、差别化利率,即缴存人购买首套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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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2-08-14 14:18:5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32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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