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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22-04-25浏览:2563下载201次收藏

乡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集中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革东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制定本专题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动态更新,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2)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奖惩的相关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3)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企业应每年或者每季度、每月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并在车间、班组内部公布考核奖惩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村,以下均需要各村,不再列出)

2.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亲自推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每月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工作职责,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履职到位,确保安全。(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1)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2)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传、帮、带”作用,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要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师带徒”制度有效落实。(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4)扎实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能力大提升行动,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企业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班组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补齐安全学习、应知应会、风险识别、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绩效考核等方面短板不足,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1)企业要健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相适应的车间、班组层级,科学设置班组,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企业要明确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班组长、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充分发挥班组长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现场管理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班组落细落实,真正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2)要建立完善班组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承诺、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动火等高风险作业审批、安全绩效考核和奖惩、事故报告和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3)企业要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机制,注重从车间班组一线优秀员工、技术骨干、岗位操作能手中选拔班组长,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企业管理人才充实本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4)企业要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因地制宜设置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展板。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对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

5.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司法所,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1)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2)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发挥好作用,为企业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改造、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技术难题等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强化安全投入。(1)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3)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危行业企业应突出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1)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2)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责任单位: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财政所、教育督导组、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 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的企业100%完成自评工作。(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着力推进“双控”体系建设应用能力大提升行动。各类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应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对标《安全生产法》《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8 年试行)》,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开展,危害辨识是否全员参与,是否有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支撑,危害辨识是否精准,风险评估是否精准,制定管控措施是否科学,分级管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主要负责人不重视、 应付了事、建设质量低、应用效果差、线上线下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狠抓整改完善,大力提升“双控”体系建设应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应用提升行动,建立以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以对标对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强化信息化系统应用为平台,以实施企业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执法为抓手,以落实企业全员安 全生产责任制为目标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1)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废弃处置以及使用危险物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辨识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辨识和评估,存在重大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于下一年重新对重大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修改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原辅材料改变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2)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加强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制度。(1)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实施风险分级管控,从组织、制度、 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应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能导致后果、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查频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2)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报告制度。(1)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2)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3)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每月向行业主管单位、相关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情况。(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1)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和岗位排查清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标 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将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1)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时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加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排除,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企业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镇人民政府及时将隐患问题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将按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复查销号制度。(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 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1)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企业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2)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3)企业要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1)企业应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镇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健全和落实“双层双向承诺”机制,扎实开展全员安全承诺行动,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践诺履职、责任落实。(3)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镇发展办、县市场监管局革东分局,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1)要筛选一批风险管理、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要健全和落实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镇发展办、县市场监管局革东分局,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强制实施安责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3)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建立健全和用好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单位需求,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工作。报请县银保监组牵头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2022 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财政所、镇发展办、村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2022年4月14日前)。

各有关单位和各类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要求,对标对表《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xx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革东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专题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细化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实行挂图作战,于2022年4月14日前召开本地本部门本专题2022年度工作部署会。本镇辖区内各类企业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工作部署会,于2022年4月14日前将本企业2022年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

(二)全面巩固提升(2022年4月至12月)

1.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能力大提升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地本行业企业迅速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能力大提升行动,确保实现“5个100%”目标(即:宣贯学习新《安全生产法》100%;建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100%;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100%;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100%;考核奖惩执行100%)。强化“六措施”扎实推进:一要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学习、宣贯、培训等环节,确保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宣贯要达到100%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人员必须100%参加学习、培训。二要加强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建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达100%。三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全员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各类企业要于2022年4月中旬制定印发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录入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双控”系统一企业端一“规章制度”功能模块。四要巩固提升“双层双向”安全承诺活动,企业决策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就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向本企业全体员工承诺、向社会承诺;企业执行层(主要指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生产一线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一线关键岗位人员)就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向本企业全体员工承诺、向本车间班组全体人员承诺。全体员工要签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100%。五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并严格执行、兑现奖惩。国有企业监管部门要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国企领导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考核奖惩制度执行率100%。六要强化贯彻执行力度,要按照《黔东南州建立安全生产政企直通整体联动机制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方案》要求,以“一建二通三转变”为路径,提升安全生产整体联动、政企互动水平,促进企业懂法规、知政策,根除安全生产“政热企冷、上热下冷”现象,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事故防范水平。

2.聚焦目标任务,全面巩固提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咬定本专题三年行动工作目标,特别是盯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总目标,聚焦本年度重点任务,以“双排”系统应用能力大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能力大提升、安全防范宣传成效大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成效大提升、行业监管责任能力大提升等行动为主要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对标对表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健全事故隐患“三张清单”并动态清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顽瘴痼疾”,健全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上手,靠前指挥、推动落实,要将2022年巩固提升计划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安防重点工程实施、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领域先进技术,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聚焦本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用好用足工作抓手,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巩固提升。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推动“三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思想武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和各类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抓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个最现实的“国之大者”落细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推进“安全防范宣传成效大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大宣传、大普法、大曝光、大警示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有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三)强化制度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求真务实,对标对表2022年度目标任务,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年来的工作成效、问题短板进行深入分析,对标对表查问题、找差距,列出问题清单、未完成的任务清单,把治理解决这些问题和短板的对策措施,丰富到2022年目标任务之中,加快完成整改并巩固提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和各类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认真提炼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长效机制和法规制度建设。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扎实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成效提升行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制度,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情况纳入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首次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问题。要用好“双控”体系信息化平台,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坚持执法检查和安全普法、警示教 育一体推进,提升执法效能。

(五)强化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大胆尝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继续开展“定向式体检会诊”安全检查,找准问题病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通过强化整改、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巩固提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政企直通”机制,实现“政令畅通、有令即行、落地生根”。

(六)强化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盯本专题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总目标,扎实推进“六大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巩固提升。对整改提升成效差的企业,及时“会诊把脉”,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对策措施,推动整改提升。要打好“督办交办、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问责追责、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完成2022年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不决、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统筹协调、调度研判、督查督办、经验提炼,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统计报表,健全相关工作档案资料。请各有关单位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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