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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

栏目:经验*信息发布:2022-04-19浏览:2392下载161次收藏

市住建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岳阳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2月3日,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5月19日,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具体做法

1、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迅速部署,一线指挥,亲自督战,要求责任科室和单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主要责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做细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落实市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岳建党发〔2021〕9号),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工作步骤、组织领导、有关要求,对反馈的19项问题清单细化分解,确保每一项清单都有一名党组成员牵头、有科室承办、有时间节点要求、有具体措施整改。

3、开展集中整改。在巩固落实2019年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清单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注重整章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靠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4、严格专项督查。成立专项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组,结合“洞庭清波”行动,下沉到责任单位和工程项目一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进度不及时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开展现场督查督导,确保了问题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成效

1、落实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清单1:房地产项目监管未到位,项目资本金未及时退付。此问题未长期抓整改。每一栋预售房都要审批,过于繁琐(问题清单19);违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问题清单18),房价过高(问题清单17),房地产开发商未及时开具购房发票。项目资本金未按标准缴纳,还挪作他用(问题清单14);至2020年底有资本金2320007元、利息6420698元在账上,未退还给企业。

整改成效:针对每一栋预售房都要审批,违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问题。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高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他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因此,商品房预售至少要以栋为单位进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满足预售条件,我局依申请既按每栋进行审批,也可依申请办理多栋或所有栋的预售许可,从未要求按栋审批。我们还精简资料收件,同一项目申请不同楼栋审批时,对重复收件进行了精减,企业反响较好。同时,认真加强预售许可监管,规范审批程序,公开服务清单,压缩流程。加强预售现场监管,每月不少于四次深入销售现场巡查。严格落实房地产营销机构和销售人员实名制,实施挂牌上岗。开发启用了预售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证。督促项目及时公示信息,购房人在售楼现场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项目销售的基本信息,防止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目前,没有发现违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现象。

针对房地产项目监管未到位,房价过高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市场调控管理。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一城一策。2017年底与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商品房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等5个文件,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申报监制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定期研判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引导舆论,稳定了市场预期。2020年来,联合市发改、财政等八部门出台了《岳阳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岳建发〔2020〕6号),暂停价格监制,实行备案制度,确保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均价稳定。另一方面,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2015年-2020年间,共建成保障性住房36316套;完善租赁住房补贴政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每年发放补贴23000户;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共入住公租房15958户,既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又保障了商品房价格整体平稳,今年来,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均价稳定在6800元/平方米左右,房地产整体行情呈下行趋势。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未及时开具购房发票的问题。由于购房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多为未竣工的期房,预购合同中的房屋面积只是根据施工图计算的预估面积,而最终办理不动产的确权面积必须等到项目竣工验收后以实测面积为准。且《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三条规定:“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当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发生误差时,双方同意按照实测面积来计算房屋价款。”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在房屋竣工交付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才能开具购房发票。

针对项目资本金未按标准缴纳还挪作他用的问题。我局认真执行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不断规范资本金管理,降低项目风险、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废止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有关问题的批复(岳房函〔2017〕37号)的通知》,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岳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管理办法》(岳政办法〔2016〕37号)文件执行。二是明确储存标准。按照国家及省政府规定,项目资本金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投资总额20%标准专户储存。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去年7月份组织相关人员赴广东佛山、中山、重庆学习考察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市场监管,特别是资金监管方面先进做法,代拟了《岳阳市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办法》。三是简化解控程序。研发了项目资本金与预售资金合二为一监管系统,全面实现了项目资本金监管信息化,资本金储存、解控网上办理全覆盖。截止目前,共拨付预售款60.37亿元,解控项目资本金2.54亿元,未发现项目资本金未按标准缴纳和挪作他用的问题。

针对项目资本金未及时退付的问题。根据《岳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岳政办法〔2011〕10号)等规定,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段解控:基础完成后,解控应存项目资本金总额的30%;主体完成后,解控30%;竣工验收后,解控30%;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解控余额。由于一些项目涉及超容、消防或经济纠纷等,不能办理竣工验收,也不能办理初始登记,导致资本金余额及利息未能及时全部退还。巡察意见反馈后,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除电话通知外,还在岳阳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告知相关企业尽快办理对账和退付手续;另一方面做好退付服务,只要符合条件,均做到即来即办。目前,共退付项目资本金500万元、利息517269. 35元。计划今年底退付完毕。

问题清单2:行政执法不到位。存在“多头执法”现象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10)。行政执法案件中存在处罚不到位的问题未长期抓整改(问题清单11)。对城区“无规划、无环评、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取缔不力。

整改成效:针对“多头执法”的问题。2020年9月28日,根据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相关要求及市编委岳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全面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并将我局所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和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整体划入市城管局,同时移交22个案件。自此,我局不再行使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不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为适应新的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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