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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局长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调研报告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22-04-17浏览:2936下载133次收藏

市住建局局长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坚持新发展理念,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和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今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纳入“改革成效年”部门重点改革事项。全市住建系统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城乡建设全面绿色转型,奋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xx“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贡献住建力量。

一、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又称为生态建筑或可持续建筑,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特征,即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对促进建筑品质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住建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发展绿色建筑,是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文明所带来的负外部效应开始不断的显现,高能耗和建筑材料的污染性使得建筑物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随着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能耗迅速增加的严峻现实,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巨大负担,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绿色建筑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集成绿色配置、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回用、绿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术,可有效降低建筑的能源和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实现建筑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要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绿色建筑,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绿色建筑的发展理念与其高度统一,以绿色发展为主线,突出“以人为本”思想,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为人民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生活空间。我们要积极倡导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推广绿色建筑作为建设领域促进绿色发展、资源节约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监督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规划先行,全面深入地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绿色建筑涉及多行业领域,已成为时代发展新趋势。发展绿色建筑为建筑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相当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发展低碳经济、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新发展理念、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速推进,不断增大的建设量、加快推进的建设速度,将给建筑业带来更大挑战和压力。在规模增长的同时,建筑业必须抛弃粗放型发展方式,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走品质发展之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指出,通过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关键措施实现源头减量,通过垃圾减量专项工作推进新型建造方式与新型组织管理,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因此,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势在必行,已成为建筑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和方向。我们要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实施绿色建造方式,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在全领域、全过程、全产业链全面实现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与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建筑节能成效不断显现。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认定、现场检测监督等制度,不断健全建设工程全过程闭合管理体系,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

(二)新建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共有38个、85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其中建成省级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0个、150.54万平方米。

(三)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政策和规划引领、示范和产业带动、人才和技术支撑,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余万平方米,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9个,市级11个,基本形成以钢结构为重点、混凝土和木结构共同发展的良好开局。

(四)绿色建材全面推广应用。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应用范围不断增加,产业体系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发展到100多个品种,新型墙材企业60余家,外墙保温系统50余家,年产墙体材料达到40亿立方米,板材15亿立方米,形成了板、块、砖、系统、新技术产品配套齐全、结构合理的建材体系。

(五)绿色生态城区稳步推进。北城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生态城区,沂水县马站镇、许家湖镇、泉庄镇、院东头镇、沂南县大庄镇被评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为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提供了重要契机。

(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扩大。突出抓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十三五”以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600余万平方米。

三、扎实开展工作,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今年是市委确定的“改革成效年”,作为部门重点改革事项,我们要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为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着眼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我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以城镇绿色建筑发展为重点,逐步向乡村绿色建筑延伸,推进城乡绿色建筑全面发展。2021-2022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全面推广应用;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建筑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30%以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既有建筑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稳步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评价管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绿色建筑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科学谋划,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一是科学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组织编制xx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内容纳入专项规划,明确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比例,确定近期和远期目标,确保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务实管用。二是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立健全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环节规范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三是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全面施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建立绿色建筑专家库,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四是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统筹推进中心城区提能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三大行动。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五是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将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纳入全市产业整体规划,以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积极构建新建材、新建筑、新基建链式发展新格局,加快推动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

(二)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效。一是新建建筑节能稳步推进。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全面严格执行75%和72.5%的节能标准。健全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确保节能工程质量。二是深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清洁取暖建设,持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三是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进一步推动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四是持续推动建筑节水利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推动“渗滞蓄净用排”等设施建设改造,构建自然健康水循环系统。

(三)深化改革,积极推动建造方式革新。一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调发展,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落实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的发展要求,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动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鼓励新建住宅项目连片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行“三板”技术。扎实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推动装配式装修,并逐步达到装配化装修要求。二是积极推行绿色施工。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和标准体系,城镇建筑和市政工程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列入工程建设领域评优、评奖、信誉评级及示范立项的必备条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绿色施工内容,统筹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排放。三是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鼓励采用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中的产品。引导建材企业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对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企业和工程,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四)以人为本,深入推进健康住宅建设。全面实施执行《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健康住宅建设试点,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推动健康住宅开发与建设,推广居住健康建筑和健康社区,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

(五)积极创新,加强技术研发推广。鼓励建设类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bim技术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运用中的应用。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创新和集成应用,促进建造方式“智慧”升级。推广智慧住区建设模式,提升住区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助力打造智慧城市。

(六)强化监管,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以星级绿色住宅为重点逐步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推行《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四、紧紧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取得实效

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将大力推动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市住建部门在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中要做到“五个必须”,突出重点要求,把握关键环节,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必须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是住建领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必须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创建行动,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建筑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必须正确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将加大对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三)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解决影响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突出问题,以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解决当前建筑业“大而不强”、建造方式粗放、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程度低、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严重等突出问题,以重点突破引领改革纵深推进,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确保创建行动抓实抓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打造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强化绩效评价,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及各县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和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全方位、多视角普及绿色建筑理念,倡导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必须强化全过程监管。绿色建筑涉及建筑全寿命周期,需要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努力。各级住建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在地块出让、项目立项、设计、图审、施工、工程验收、评价标识、房屋销售、运营等环节,完善各环节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强化绿色建筑监管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加大对绿色建筑建设、运营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各参建运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绿色建筑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诚信信用制度和奖惩机制,实现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营质量全周期闭环监管。

 

 

 

 

 

市住建局局长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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