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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纪实

栏目:经验*信息发布:2022-04-17浏览:2564下载247次收藏

某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纪实


   梁河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国土面积1136.69平方公里,辖6乡3镇,67个村(社区)。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17.29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傣、景颇、阿昌、傈僳、德昂等13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6.73%。近年来,梁河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把民族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动,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各族人民呈现出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笃定前行。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事宜,构建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创建工作格局。制定下发了《梁河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梁河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截至目前,2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4个单位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模范集体和11名模范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106个单位被命名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已成为梁河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梁河县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作出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化“多元一体”国情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全民宣讲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育,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上来。坚持把中华优秀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精神、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德宏州家风家规传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尹氏宗祠和罗氏宗祠,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梁河特委纪念馆,先生书院文化艺术巷等载体的教育作用充分凸显,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党100周年活动等主题宣传。注重挖掘传承弘扬各民族文化,持续举办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运动德宏·回龙茶香”户外挑战赛等文化赛事,泼水节、目瑙纵歌节、阿露窝罗节等节庆活动延续至今,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连续38年集中于“10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遮帕麻和遮米麻、阿昌族织锦技艺、葫芦丝制作技艺等一大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继承中发展,有34项被列入省、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48人获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葫芦丝、织锦等梁河旅游文创伴手礼产品走出梁河、享誉全国,展现了各民族文化的相融相通。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葫芦丝之乡——梁河”称号,葫芦丝、回龙茶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梁河荣登“中国茶叶百强县”榜单。梁河县以高度文化自信守护中华民族文化根脉,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历史观,不断增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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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持续深化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着力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脱贫攻坚易地搬迁项目为着力点,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共居结构,推动互助共学,鼓励团结共事,倡导共生共乐。把以聚缘村为代表的20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建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嵌入式居住环境逐步形成。引导乡镇、村组在基层治理、文化交流、党的建设等方面联建共享,深化乡风文明互鉴交流、共同发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爱卫运动、疫情防控等,在参与中增进了解和共识,培养各民族群众的参与感、融入感。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与结对认亲、万企帮万村有机结合,在脱贫攻坚期间全县3518名党员干部与7935户群众结对“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上海青浦区、三峡集团、云南烟草公司、世博集团、云南师范大学等32个单位、企业结对帮扶32个村,在上海成立了梁河驻外就业服务工作站,着力覆盖做好上海地区梁河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帮助各族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把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摆在全县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从教育入手、从娃娃抓起,全面推行“一村一幼”“学前学普”计划,学龄前儿童普通话合格率达90%以上,学龄前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与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有效衔接,成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提升各族群众素质和掌握运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积极支持辖区企业带动群众就近就业,鼓励辖区各族群众赴内地进行自主创业、就业,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的现实经历。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成为梁河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

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进现代化建设,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梁河县始终坚持以新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呈现新面貌。全面贯彻落实“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把民族团结与脱贫攻坚“双推进”,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各类民生资金46.6亿元,为各族群众送上了最温暖的民生大礼包,2020年底全县31928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了整县摘帽目标,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202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4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8780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375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一个民族一个群众也没有落下,千百年来压在梁河人民身上的贫困大山被彻底挖掉,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向幸福美丽新梁河的“千年跨越”,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各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信心更加坚定。
 

五、坚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始终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把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维护稳定的“压舱石”,深入推进“平安梁河”“法治梁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能力水平,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边疆治理效能。始终坚持民族工作与法制工作、民族工作与基层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探索实践“面向单位内部、面向主管服务对象、面向社会群众、面向挂钩村村民”的四个面向及线上+线下两结合工作措施,推进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创建,创建法治单位6个、法治学校3个、法治企业4个、民主法治村88个,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信访不信法”的现状有效改变。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全县共有科级及以上干部68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39人,占全县干部职工的34.89%;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平正义的法治“底色”更加鲜明。坚持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55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强化“导”的能力和水平,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所、州级“和谐寺观教堂”3所、县级“和谐寺观教堂”19所,州级“无邪教宗教场所”6所、县级“无邪教宗教场所”13所,持续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始终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各种矛盾纠纷,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对民族团结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进行研究排查,消除和化解了民族领域重大风险,实现了团结稳定。2014年以来,连续五年实现命案零发生,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平安县”,2017年、2018年先后被评为“全国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如今,各民族亲如一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如阳光、空气般融进梁河人民的生活中,流淌在各民族群众的血液里。

六、坚持对标对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梁河县坚持基层这个重点,深入推进示范建设,把培育、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各行业、各个领域树立典型、培育示范,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目前,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基层单位259个,工作中总结提炼了县森林警察大队、梁河一中等一批省级、州级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用于指导和推动全县的创建工作,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的创建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内容和要求的宣传教育,真正践诺“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人民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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