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做法、问题及对策
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做法、问题及对策
[摘要]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切入点。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思想指导,系统梳理了武汉市在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分析了目前仍面临的主要约束和主要困境,并就如何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初步的探讨。
中共湖北省委在2020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八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战略目标定位。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也是“建成支点”的硬支撑。正如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同志指出的,一个地区发展,短期看项目,中期看政策、长期看环境。湖北要实现新时期“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宏伟目标,必须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大力气,切实针对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对标国内外一流标准,打造国内最优营商环境湖北样板。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的支点城市,科教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地理位置优越,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布局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武汉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当做一项核心工作来抓,实实在在、大刀阔斧地推进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真正把“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变成了自觉的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营商环境革命”。本文旨在对武汉市目前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以及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境作出系统的梳理分析,并就其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和困境提出若干思考和对策建议。
一、从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国家政策举措看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同志先后在多个重要场合,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作出了深刻的阐述。在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2018年4月10日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所做的题为《开放共创繁荣创新引领未来》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抓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及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六个方面政策举措,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继续针对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步伐,以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中国将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继续缩减负面清单,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11月16日,习近平同志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强调,全球数字经济是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要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为敏锐,人才、资金、项目等要素流动都是“择木而栖”,哪里营商环境更好,人才就往哪儿走、资金就往哪儿流、项目就在哪儿建。
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2018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19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确定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开展评价。随后,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活动逐步在全国推开,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下推动各地出台了许多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为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将“营商环境”定义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2020年9月,国家启动了第二次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参评城市扩充到近98个。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评估工作流程主要包括集中填报、经验总结、数据核验等3个步骤,评价指标体系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2个二级指标。
二、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湖北省人民政府在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并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特别是2020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战略目标之后,湖北省更是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政府工作的“一号工程”来抓。2021年6月2日,湖北发布省内各城市2020营商环境建设评估成果,武汉、襄阳、宜昌、恩施、十堰、荆门等城市被评定为标杆城市。在这些城市的带动下,湖北轰轰烈烈地掀起了一场“比学赶超”全国最高标准和全省先进经验的“营商环境革命”。
作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支点,武汉市在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方面明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做法、问题及对策
本文2022-04-11 21:09:1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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