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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20-11-02浏览:2736下载216次收藏
石景山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
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
通知》精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底,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供应链管理和信用监
管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 4 批次/千人,
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满
意度进一步提高。到 2025 年,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
效,食品安全状况和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高。到 2035 年,基本实
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
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
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区委和区政府、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
《北京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要求,落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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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政决策性会议,推进解决食品
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区政府每年将 1—2 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
实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区委和区政府每年 11 月底前向市委市
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
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食
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相关执法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
全链条监管。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
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
1.强化标准引领
积极参与国家、北京市标准制定修订,对标国际先进标准,
鼓励社会团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并实施优于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地方特色
食品安全标准。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加强标准跟踪评价。(责
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全程严管
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提升主要市场检验功能和水平。
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标准规范,推动集体用餐单位、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企业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
道和追溯记录。加强粮食存储和检验能力建设,实行粮食质量安
全监测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和追溯制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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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等手段,实现精准监管。(责任部门:区
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强化抽检监测
提高食品抽检水平,加强抽检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坚持问
题导向,抽检覆盖所有高风险、较高风险品种和各类生产经营业
态。加强抽检统筹力度,合理确定抽检重点品种、项目。加大抽
检检测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 4 批次/千
人。严格承检机构管理,开展抽检情况评估。加强部门间信息通
报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米、
面、油、蔬菜、猪肉及豆制品等六大类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
在 98.5%以上,加大哨点建设布局,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二级以
上医疗机构。(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
委、各街道办事处)
4.坚持严惩重处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综
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
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加强
行政执法与国家监察、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案件移送、检验认定、
证据衔接等机制。发现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
机关。(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区检察院、区法
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5.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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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统一归集
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
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内容。完善食品安全严重
失信者名单认定和公示制度,并实施联合惩戒。宣传贯彻《食品
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参与诚信
管理体系评价。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大数据、
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在运输、
销售等各环节搭建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引导企业逐步实现
食品安全各环节隐患问题实时发现、收集和快速处置。 (责任部门:
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各
街道办事处)
6.强化风险管理
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部门风险会商机制,规范
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危害因素风险
评估。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培
训。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
等能力。(责任部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7.加强生产经营过程风险防控
强化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其实施食品
安全全产业链管理和风险管理,主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生
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 100%。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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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该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
达到 98%以上。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法规知识水平。
推动生产经营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公开
食材来源、加工操作过程等信息。引导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8.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督促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和
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推动企业追溯系统与监管部门平台和
重要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互通互享。(责任部门:区
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石景山区实际,扎实开展食品安全
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确保到 2025 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四)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跨区域、全产业链质
量安全。到 2020 年底,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率达 100%。鼓励食品市场、连锁经营企业等引入现代化经营理念,
强化产品追溯、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功能建设,提升餐饮业食品
安全、环境设施和文明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
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供京农产品
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格局,大力推行品质餐饮示范标准,集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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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a 级水平。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
办事处)
(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健康守护行动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中小学、幼儿园集
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
集中定点采购,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
疾病事件。推动学生饮食营养均衡。学校、幼儿园配备专(兼)
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到 2025 年,学校食堂
全部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a 级水平。(责任部门:区教
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
(六)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小餐饮店、小食杂
店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鼓励大型生产经营企业对城乡结合部
地区开展食品配送,建立规范的食品流通供应体系。(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
加强互联网监测平台建设,提升食品安全问题在线监测、证
据固化等能力。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
信息公示、违法行为制止并报告等主体责任。严格入网经营者线
上线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者无证、使用假证入网经营等违
法违规行为。严格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理,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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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行封签。(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
事处)
(八)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完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广告刊播与宣传报道。广
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
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
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
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九)开展餐饮业光盘行动
督促引导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
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在餐桌上宣传“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
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举报机制,
加强组织和配合,对餐饮行业开展反对食品浪费相关行为进行监
督检查。并充分依托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
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通过引导制定行业公约等方式
引导餐饮经营者节约资源、反对浪费。同时积极开展公益宣传,
引导居民群众文明就餐,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餐的浓厚氛围。(区
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设
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各
街道办事处)
(十)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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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进口食品国内进口商备案机制和企业信用管理、风
险预警、产品追溯、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风
险预警和调查追溯。对国内进口企业等加强信用监管,严厉打击
食品走私行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十一)开展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发展行动
加强与外埠产地政府的合作交流,推动外埠基地企业与辖区
市场建立产销对接关系,引导符合首都标准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入
市销售,持续构建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的
跨区域、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模式,丰富辖区百姓“菜篮子”供
应,防控输入性风险。(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
街道办事处)
(十二)开展 2022 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食品安全保障行动
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工作规范,加强专业人才保障和队
伍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主动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食
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对接工作,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冬奥会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遴选标准,加强辖区
推荐食品供应单位原材料的监督检查以及生产过程、物流配送过
程的监控。按照市级部门确定的监督检查内容、频次和检查结果
处置方案,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
患,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
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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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开展示范创建行动
积极推进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
用,在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
建领域,不断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责任部门:区食品药
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四、大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助力产业提档升级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优化许可程序,推动实现食品生产
经营许可全程电子化,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制度。实施
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中小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标
准化和精细化。推动出口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鼓励特色
食品、优势品牌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责任部门:区市场监
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五)打造共治格局
依法公开行政监管和处罚的标准、依据、结果。支持行业协
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鼓励
建设性舆论监督,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畅通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
等渠道,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
问题。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及企业内部举报。依法严厉
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
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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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
管理委、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十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
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工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区委区
政府明确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
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加强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考核、政府绩效考评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考
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各级党委(党组、
工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关心爱护一线监管执法
干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十七)加强经费保障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所
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监测
及事故调查处置能力建设等经费,确保基层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
安全监管职责。
(十八)加强协调指导督办
加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制建
设,充分发挥其监督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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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责任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每年 10 月 31 日前将各项任务
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报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工作任务落实台账,及时跟踪
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某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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