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健全当前会计监督体系的理论思考
会计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近年来这一监督体系开始显现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会计信息失真普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屡查不绝,使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面临严重挑战。不断完善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主要监督手段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延续下来的,其监督的基本思路、手段、方法等没有实质性改变,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必然会运转不畅、效果不理想。主要问题表现在:
1、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能界定不清。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共同构成会计监督体系,但它们之间的职责、目标、实施手段以及承担的责任等存在很大差异。有关规定明确了三种监督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但在要求上并没有具体化和体现三者之间应有的差异,导致三种监督职能混同。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三种监督并没有完全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更加弱化了原本就不强的监督职能。
2、会计监督的基本机制不合理。监督的基本原理,一是制衡和牵制,即通过上下左右的相互制约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威慑,即通过对违纪行为的重罚,使被监督者不敢轻易违规。现行的会计监督采取普查式、一对一的监督方法,从理论上讲这是最直接也应当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但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轻打轻罚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3、政府监督存在重复和职能不到位的问题。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威慑力,影响了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和长远效用。各种监督职责不清,造成检查重复,有了问题相互推诿。
4、社会监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会计监督作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但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监管不力,使得其监督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5、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困难重重。虽然《会计法》对会计人员委以重任,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包括监督本单位领导人)的职权,但是会计人员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地位,特别是其利益关系依附于单位,实际上不能较好解决会计人员因实施会计监督而出现的诸如被打击报复等问题,严重挫伤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的积极性,致使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二、现行会计监督体系的基本结构和功能
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新《会计法》,充分吸纳了我国近年来关于会计监督理论研究的成果,构建了一个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新体系。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就是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的社会监
完善健全当前会计监督体系的理论思考
本文2005-03-29 20:14:00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