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务实、自律、事业型领导干部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最近,党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提供了指南,对于推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作一名务实型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心要明,脑要勤”
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维护者、宣传者和执行者,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关系到干部自身的形象,而且关系到企业发展的方向,更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不但要在工作中以身作则,更要在思想上摆脱框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做到“两要”。
“心要明”,就是心里时刻装着企业的发展目标,牢记自身的岗位职责,考虑职工的实际需要。
首先,领导干部心中要有一个“基点”,这个“基点”就是全体成员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作为领导,每个人的职责分工不尽相同,但其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应把精力集中在谋划全局、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上。只有每个领导干部积极地把思路向“基点”靠拢,才能即使拉的是偏套,使得却是正劲。其次,领导干部的心中要有一个“重点”,就是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从工作程序来讲,一是抓学习、搞调研、理思路、做决策;二是抓实施或落实。从具体工作事务来讲,就是按照上级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齐抓,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和分工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等。此外,领导干部的心中要有一个“热点”,对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耐心倾听,并以此为“第一信号”改进工作。江泽民同志曾经号召各级领导干部,“亲自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这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具有非常实际的指导意义,群众关心的问题往往最早在一线发生,一些热点也最容易在一线解决。领导干部只有听民声、解民难、顺民意,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主心骨”、“贴心人”,才能保证企业永葆生存和发展的牢固根基和力量之源,才会把上级部署转化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才会在事业上有所成就。
“脑要勤”,就是必须勤于学习,勤于总结,勤于规划,善于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总体目标谋划未来。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于领导干部尤其如此。领导干部既要做行动上的领导者,同时更重要的是做思想上的解放者、探索者和先行者。邓小平同志曾经打破传统思想的束缚,在南方划下的“圈”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腾飞的样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积极倡导的“西部大开发”,已使西部百余万贫困群众受益,并成为中国经济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的代名词;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高瞻远瞩,提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又为我们勾划了下一个中国区域经济腾飞的美好蓝图。
做务实、自律、事业型领导干部
本文2005-09-07 10:45: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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