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xxxx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
(xxx〔2019〕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应收款项周转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2010〕11号、《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苏国资〔2017〕69号)以及公司的《章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款项指公司经营项目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保证金、押金)和预付款项等。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各具体责任单位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有回收应收款项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甲方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负有向公司付款义务的单位。
第三条 员工个人差旅费和备用金的借款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应收款项管理的各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也可以转发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本部建立经理层负总责、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管抓、公司xx部归口管、公司财务部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收、公司律师事务部协助收的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xx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
(三)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如该部不负责投资管理工作,改为“负责协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
(四)负责监督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回收以公司名义支出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
(五)负责会同公司财务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收款项的清欠管理与考核工作;
(六)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协助公司xx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收款项的清欠管理与考核工作;
(二)负责公司内部拆借应收利息的回收管理;
(三)负责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四)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八条 公司律师事务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协助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协助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制作、发送催款函(律师函);
(二)负责指导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应收款项的诉讼时效管理;
(三)负责对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方式收款的应收款项回收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其履行的应收款项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部门是项目应收款事前控制与事后控制(清欠)的具体责任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与客户的信用管理和公关联络,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
(二)负责催收投标保证金(如有)、押金(如果有)、首期付款,负责对账确认债权;
(三)负责对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进行合同履行交底,办理相关授权委托手续,确保生产部门或项目部(组)可以取得合同款项的收款权利;
(四)负责清收超过约定最后付款期限二年以上的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本文2019-09-09 11:25:1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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