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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规定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9-08-26浏览:2127下载191次收藏
 

市委办公室“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机关党委负责“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指导、学习交流、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党支部明确专人作为学习管理员,负责本支部党员使用平台的督促提醒、组织撰稿等具体工作。

二、全体在职党员都要安装使用“学习强国”平台,每个工作日至少登陆1次,确保参与度、活跃学员均达100%。离退休党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

三、各党支部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特色做法、具体成效等,每个季度提交1篇稿件,由机关党委择优向“学习强国”安徽学习平台推荐。

四、机关党委每月将全体党员“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情况进行公布,适时举行学习交流活动。

五、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纳入在职人员年度考核。未激活“学习强国”平台或平均每月未登录超过4天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市委办公室“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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