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9 年 4 月 26 日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财经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
财经委)是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直接受区委及其常委会领导。
第二条 区委财经委设主任 1 人,由区委书记担任;副主任
1 人,由区长担任;委员由区委、区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组成。
第三条 区委财经委下设办公室(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区委财经办),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委日常事务工作。区
委财经办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职责
第四条 区委财经委主要负责做好本区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
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经济
工作的集
(2019 年 4 月 26 日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财经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
财经委)是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直接受区委及其常委会领导。
第二条 区委财经委设主任 1 人,由区委书记担任;副主任
1 人,由区长担任;委员由区委、区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组成。
第三条 区委财经委下设办公室(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区委财经办),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委日常事务工作。区
委财经办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职责
第四条 区委财经委主要负责做好本区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
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经济
工作的集
区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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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9-05-14 11:10:5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13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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