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塘市职教中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东塘市职教中心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使各类学校专业更好地对接产业,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实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成立澧县职业教育中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东塘市职教中心确定有关专业建设和发展、审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技能的智囊团和指导机构。
第三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应用先进的专业建设理念,集中专家的智慧和经验,促进专业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任期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专业联组推荐,东塘市职教中心研究审核,由东塘市职教中心校长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5~9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或经济师、会计师等)、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各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2~5名。应尽可能吸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高级管理者参加。校外委员
东塘市职教中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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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8-01-29 11:11:1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04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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