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近年来,xx同志在担任xx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期间,锐意进取、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全面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研究室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本地区检察进行专项调研。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检察理论调研,连续3年度4个课题被省院评为重点课题,其中《捕诉关系实证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新型侦诉审工作机制的构建》经省院评审,以重点课题结项,《检察机关司法裁量权研究——以不起诉裁量权为视角》、《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官)工作制度研究》经省院评审,以2017年重点课题立项。同时,积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调研工作,2015-2017年间共组织7项调研课题通过省检察院评审,验收结项,并获得省院奖励。
二是积极推动调研工作服务决策转化。积极研究全市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xx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命案、残疾人犯罪案件、传销犯罪案件以及检委会建设等,形成多个专项调研报告,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注重服务决策转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推动工作的具体制度。先后推动将调研成果转化为《xx市人民检察院 xx市司法局关于保障和规范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xx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工作机制,获得省级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二等奖。将对xx市涉枪案件的调研和医疗损害侵权案件的调研,转化为《关于修订枪支认定标准的议案(建议稿)》和《关于修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议案(建议稿)》,经省检察院推荐,被十二届全国人大xx代表团代表采纳,并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被大会采纳列为正式议案。
三是积极推动调研成果服务业务工作。应相关单位邀请,围绕具体问题,积极探索和研究,并转化为研究成果,服务检察业务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至今,应xx、广东、山东三省打黑办邀请,对涉黑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专题研究,为三省打黑除恶业务培训班授课,获得一致好评,xx省打黑办专函致谢,省委常委、xx市委书记陈刚同志予以表扬肯定。应xx市公安局邀请,对我市食品药品、生态保护案件专题调研,为xx市公安局生保分局、法制分局授课。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调研成果,形成《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诉工作挑战和应对》,为全市两级检察院公诉人员培训班授课。
四是做好相关文件修改和草拟工作。一是对相关规定、制度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先后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省人大《xx省地方立法条例》、市人大《xx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等19个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二是进行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三年来共独立或协助撰写《xx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工作规划纲要(2014-2020年)》、《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xx市检察机关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报告》等综合性文件120余篇。
二、检委办工作
一是突出实体审查,有效发挥检委办参谋辅助作用。2012年至今,共审查上会案件365件,在平均提前2.5天收到案件、每个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仅有0.87天的前提下,对每一个审议案件均出具了审查报告,共计撰写96万余字。其中,不同意承办部门意见的124件,被检委会采纳的91件,采纳率为73.39%,影响了四分之一上会案件的最终决定,较好的发挥了检委会办事机构“门前岗”、“过滤器”和“智囊团”作用,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议案效率和水平。2016年12月,xx市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是全国获此荣誉的11家省会城市检察院之一。
二是强化执行监督,确保检委会决定全面高效执行落实。就检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决定向承办部门发决定事项通知书,监督承办部门执行检委会决定,并要求将执行情况书面反馈至检委办。通过这一执行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对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办,每个季度末将该季度检委会决定事项逐一梳理,以《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的形式列出检委会召开时间、届次、事项或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反馈情况,对相关承办部门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三是预备队,全面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工作。接受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积极协助其他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本院反贪、公诉、侦监等部门对非上会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2016年至今共计90余件;配合本院相关部门,参与重大案件办理或重大专项行动开展,如2015年配合本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先后参与“6.17专案”和“2.10专案”办理。
四是加强案例指导,充分发挥检委会的业务指导作用。拟定《xx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评审办法(试行)》,经本院十三届检委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我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机制。2014年至今,共制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技巧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典型案例10个,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参考借鉴,对我市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促进司法统一,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人监办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标准。优化完善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程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格式,设计制作《受理案件审批表》、《人民监督员抽选笔录》、《监督案件通知书》(送人民监督员及送送法局两种版本)、《人民监督员评议表决会议记录》、《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补助清单》、《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人民监督员意见告知书》、《处理结果通知书》等相关工作文书,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院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的报送程序、文书格式、人监员抽选程序、评议流程、反馈方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处理案件,开展工作。2016年以来,对下级院提请监督评议的8个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和监督评议,多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研究开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案件咨询论证工作,制定落实特约检察员工作的方案。按要求填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情况月报表》等各项报表,按时向省院报送。
三是积极配合,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与市司法局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就新任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协助市司法局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对人民监督员选任异议问题。组织全市区县院分管院领导及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参加xx市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协助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开展初任培训。
四、挂职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在群工中心(市信访局)挂职期间,根据工作安排,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信息化建设要求做好xx省信访系统网上办理。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办信规程对信件及时进行分流和处理,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工作。对于有明确诉求和依据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办理,对于没有合理诉求的或者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发生越级访、重复访。通过学习锻炼,妥善办理信访事项60余件,得到市群工中心高度肯定。
二是认真履职,提升司改试点工作质效。在花溪区检察院挂职期间,作为该院司改领导小组成员,着眼于改革的积极稳妥推进,采取有力举措,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加强思想引导,确保改革方向。通过专题会、部门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全方位关注干警思想动态,收集干警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回应干警关切,凝聚改革共识,打牢思想基础。有效凝聚群众智慧,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推进,促进措施落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协助配合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首次遴选。参与《检察权权力清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岗位、办案补贴实施方案》等多份重要改革文件、方案的研究制定,开展办案组织的搭建和业务考核的制度设计。注重经验提炼,树立良好形象。对于改革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撰写报送信息简报40余篇,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区人大常委、省政协委员、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改革试点工作8次,与来花溪区院考察的媒体、兄弟单位开展深入的经验交流活动16次,树立了花溪检察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形象。
一、研究室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本地区检察进行专项调研。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检察理论调研,连续3年度4个课题被省院评为重点课题,其中《捕诉关系实证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新型侦诉审工作机制的构建》经省院评审,以重点课题结项,《检察机关司法裁量权研究——以不起诉裁量权为视角》、《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官)工作制度研究》经省院评审,以2017年重点课题立项。同时,积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调研工作,2015-2017年间共组织7项调研课题通过省检察院评审,验收结项,并获得省院奖励。
二是积极推动调研工作服务决策转化。积极研究全市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xx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命案、残疾人犯罪案件、传销犯罪案件以及检委会建设等,形成多个专项调研报告,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注重服务决策转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推动工作的具体制度。先后推动将调研成果转化为《xx市人民检察院 xx市司法局关于保障和规范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xx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工作机制,获得省级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二等奖。将对xx市涉枪案件的调研和医疗损害侵权案件的调研,转化为《关于修订枪支认定标准的议案(建议稿)》和《关于修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议案(建议稿)》,经省检察院推荐,被十二届全国人大xx代表团代表采纳,并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被大会采纳列为正式议案。
三是积极推动调研成果服务业务工作。应相关单位邀请,围绕具体问题,积极探索和研究,并转化为研究成果,服务检察业务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至今,应xx、广东、山东三省打黑办邀请,对涉黑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专题研究,为三省打黑除恶业务培训班授课,获得一致好评,xx省打黑办专函致谢,省委常委、xx市委书记陈刚同志予以表扬肯定。应xx市公安局邀请,对我市食品药品、生态保护案件专题调研,为xx市公安局生保分局、法制分局授课。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调研成果,形成《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诉工作挑战和应对》,为全市两级检察院公诉人员培训班授课。
四是做好相关文件修改和草拟工作。一是对相关规定、制度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先后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省人大《xx省地方立法条例》、市人大《xx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等19个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二是进行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三年来共独立或协助撰写《xx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工作规划纲要(2014-2020年)》、《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xx市检察机关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报告》等综合性文件120余篇。
二、检委办工作
一是突出实体审查,有效发挥检委办参谋辅助作用。2012年至今,共审查上会案件365件,在平均提前2.5天收到案件、每个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仅有0.87天的前提下,对每一个审议案件均出具了审查报告,共计撰写96万余字。其中,不同意承办部门意见的124件,被检委会采纳的91件,采纳率为73.39%,影响了四分之一上会案件的最终决定,较好的发挥了检委会办事机构“门前岗”、“过滤器”和“智囊团”作用,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议案效率和水平。2016年12月,xx市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是全国获此荣誉的11家省会城市检察院之一。
二是强化执行监督,确保检委会决定全面高效执行落实。就检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决定向承办部门发决定事项通知书,监督承办部门执行检委会决定,并要求将执行情况书面反馈至检委办。通过这一执行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对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办,每个季度末将该季度检委会决定事项逐一梳理,以《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的形式列出检委会召开时间、届次、事项或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反馈情况,对相关承办部门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三是预备队,全面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工作。接受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积极协助其他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助本院反贪、公诉、侦监等部门对非上会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2016年至今共计90余件;配合本院相关部门,参与重大案件办理或重大专项行动开展,如2015年配合本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先后参与“6.17专案”和“2.10专案”办理。
四是加强案例指导,充分发挥检委会的业务指导作用。拟定《xx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评审办法(试行)》,经本院十三届检委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我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机制。2014年至今,共制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技巧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典型案例10个,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参考借鉴,对我市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促进司法统一,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人监办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标准。优化完善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程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格式,设计制作《受理案件审批表》、《人民监督员抽选笔录》、《监督案件通知书》(送人民监督员及送送法局两种版本)、《人民监督员评议表决会议记录》、《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补助清单》、《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人民监督员意见告知书》、《处理结果通知书》等相关工作文书,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院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的报送程序、文书格式、人监员抽选程序、评议流程、反馈方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处理案件,开展工作。2016年以来,对下级院提请监督评议的8个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和监督评议,多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研究开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案件咨询论证工作,制定落实特约检察员工作的方案。按要求填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情况月报表》等各项报表,按时向省院报送。
三是积极配合,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与市司法局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就新任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协助市司法局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对人民监督员选任异议问题。组织全市区县院分管院领导及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参加xx市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协助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开展初任培训。
四、挂职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在群工中心(市信访局)挂职期间,根据工作安排,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信息化建设要求做好xx省信访系统网上办理。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办信规程对信件及时进行分流和处理,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工作。对于有明确诉求和依据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办理,对于没有合理诉求的或者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发生越级访、重复访。通过学习锻炼,妥善办理信访事项60余件,得到市群工中心高度肯定。
二是认真履职,提升司改试点工作质效。在花溪区检察院挂职期间,作为该院司改领导小组成员,着眼于改革的积极稳妥推进,采取有力举措,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加强思想引导,确保改革方向。通过专题会、部门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全方位关注干警思想动态,收集干警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回应干警关切,凝聚改革共识,打牢思想基础。有效凝聚群众智慧,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推进,促进措施落地。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协助配合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首次遴选。参与《检察权权力清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岗位、办案补贴实施方案》等多份重要改革文件、方案的研究制定,开展办案组织的搭建和业务考核的制度设计。注重经验提炼,树立良好形象。对于改革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撰写报送信息简报40余篇,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区人大常委、省政协委员、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改革试点工作8次,与来花溪区院考察的媒体、兄弟单位开展深入的经验交流活动16次,树立了花溪检察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形象。
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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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8-01-13 17:20:57发表“事迹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04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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