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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民事控告申诉检察科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栏目:事迹材料发布:2018-01-12浏览:2358下载125次收藏

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现有干警2人,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主要负责举报接待、来信来访、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该科干警忠诚履职,扎实工作,以过硬的业绩,连续7届2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被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窗口”。
一、树立良好作风,搭建亲民桥梁
控申科是听民诉、察民情、解民忧、贴近百姓的重要平台,xx县院控申干警在面对群众来访时,树立耐心、细心、将心比心的“三心”工作态度,明确告知来访人权利、告知问题解决方法、告知问题解决时限的“三告知”事项,坚持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回复快的“四快”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带案下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提高办理控告、申诉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杜绝重复、越级上访和久诉不息的现象。
多年来,该院控申科对受理的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均作了妥善分流处理。对不是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交接。认真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政策法规,解疑答惑,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确保全县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履行职责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该院控申科干警一直坚持并践行的检察宗旨。控申干警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运用法律之剑和人文关怀之情,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如2016年办理的刘某某刑事被害人救助案,就是控申科干警主动到案管、未检、公诉等部门沟通了解,得知作为家庭顶梁柱的刘某某被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致使家庭生活陷入贫困。该科干警审查后认为被害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积极准备资料,报经院领导和县政法委领导同意后,为被害人及家庭争取到了2.5万元司法救助金,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法律温情的一面,用无私的付出诠释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同时,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该院控申科还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院微信、微博和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加强通信地址、举报电话等传统渠道的宣传工作,多种形式保障群众诉求畅通,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各种便民利民的工作举措,让不少群众感叹:xx县检察院的工作就是做得扎实。
三、抓好工作落实,践行执法为民
勤勉工作、踏实办事,是xx县检察院控申干警的干事风格。为及时解决信访矛盾和问题,把涉检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他们把信访接待室变成群众说理顺气的场所,有效化解了大量信访矛盾,消除了许多个案隐患。多年来,没有发生涉检到州赴省进京上访的事件,没有重大恶性上访事件,没有违法失职致矛盾激化事件。
2015年12月底,xx县看守所发生一起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因病送医救治无效死亡的事件。死者家属多人来到xx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反映xx县看守所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要求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接待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分管副检察长进行接待,并在分管副检察长的批示下,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刑执、反渎等部门快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同时,针对死者家属情绪和诉求制定了应急处理预案,耐心细致向死者家属说明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时限等规定和要求。在调查结果出来后分别协助本院和上级院侦监部门办理了该案的复查和复核程序。死者家属对xx县院控申部门快速反应机制和完善的办案程序表示感谢和满意,群众诉求得到了圆满答复。
四、与时俱进,创建学习型科室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经济文化日新月异,xx县检察院控申科以业务促进学习、用实践检验学习、用提高证明学习,切实加强和提升干警法律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保证时刻用最新的理论和最全的知识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xx县检察院控申科始终以更严标准、更好服务、更高效率来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了将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该科将继续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作为依靠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控申举报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2017年10月,xx县检察院控申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至此,该部门已连续7届21年获此殊荣。

人民检察院民事控告申诉检察科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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