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大秘书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乡镇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7-11-22浏览:2443下载262次收藏

根据省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及《周至县脱贫攻坚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周脱贫办发〔2017〕24号)相关精神,我镇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重点是以处理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审计、信访、历史遗留问题为抓手,统筹考虑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全面准确搞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扶贫对象信息动态调整,做好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做好因病、因灾等原因致贫、返贫贫困户的识别和录入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动态管理;依据省市县交叉检查、考核、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做好信息比对、民主评议、综合研判工作;针对贫困人口核查及数据清洗中数据信息遗留问题,做好信息采集和修正工作;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信息及时更新、真实有效。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贫困人口动态变化调整

按照精准识别的要求,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一是系统内现有贫困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如新生儿、嫁娶、死亡等原因造成的成员变化;二是因各种突发情况政策的新增及返贫的贫困户;三是县民政部门新识别的五保户。凡是新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人口(除五保户),不论是新增还是返贫,都要开展比对工作。

住房安全仍是我镇脱贫攻坚任务的重中之重,在贫困户识别中,在县住建部门反馈的农村危房排查信息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大会综合家庭实际情况,民主评议决定是否纳入贫困户,对因危房新纳入的贫困户要列入2018年改造计划,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按照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实施“三共同”的通知》(陕扶办发〔2017〕36号)和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迅速贯彻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陕残联〔2017〕75号)的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和残联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确实做好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及残疾人信息对接,精准识别工作。

(二)抓好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审计、信访发现问题整改

按照10月11日国务院扶贫办视频会议通报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省际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着力解决以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乡镇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