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政务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工作,对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县政务局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跟踪督办事项根据上级要求及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讲效率,保质量,做到及时、准确,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有效贯彻。
(三)认真办理,及时落实。承办科室抓紧办理跟踪督办事项,并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说明情况和原因,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四)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将跟踪督办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创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考核,不断提高跟踪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是全局跟踪督办工作的管理科室,承担立项、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涉及各自职责的跟踪督办事项。
(三)具体跟踪督办事项涉及多个承办科室(中心)的,主办科室(中心)承担牵头职责,协办科室(中心)承担协办责任。
三、跟踪督办内容
(一)领导批示类
1.上级领导关于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领导关于重要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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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1-07 16:02:04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300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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