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和讲师管理办法(试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郑州社区大学,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我市社区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吸纳社会各类人才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教育,打造一支结构多元、素质过硬的社区教育专兼职师资人才队伍,更好地保障和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终身学习需求,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城市,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遴选聘任了一批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和社区教育讲师,组建了我市社区教育专家库和讲师团,优化和完善了我市社区教育人才队伍。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专家和讲师的管理和指导,现制定《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和讲师管理办法(试行)》,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和讲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社区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吸纳社会各类人才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教育,完善和优化我市社区教育人才队伍,加强科学管理,充分发挥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库和讲师团的作用,为社区教育提供稳定的师资和人力支持,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制定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和讲师管理办法(试行)。
一、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
(一)社区教育专家基本条件
1.热爱社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或管理经验,参与过地方社区教育有关政策制订、管理、评价、科研,以及课程资源建设、
郑州市社区教育专家和讲师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下载
本文2017-01-06 16:29:4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4145.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