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当前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然而近年来,国家在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行一系列的财政补贴的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却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政府形象,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据正义网报道,自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截至今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等民生领域(以下简称“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针对这些犯罪现状,分析其犯罪的特点与成因,研究预防对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可概括为:“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
一是贪污手段虽然老生常谈但却明目张胆。如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专项资金;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扶贫补助款;有的直接虚列户头、重复报账或收入不入账等侵吞涉农补贴资金。201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在民生领域查办此类贪污犯罪16385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56.7%。
二是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互相交织且盘根错节。如有的公开收受、索取贿赂,玩忽职守、放弃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201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民生领域共查处渎职犯罪4617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总人数的16%。
三是该类职务犯罪呈现“一低一高”特征。涉案人员包括: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出纳、村民小组长等“两委”成员和村组干部;②乡镇站所工作人员;③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这些“两委”成员涉案超过了整个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甚至高达70%至80%。
四是团伙作案、“抱团” 腐败令人目瞪口呆。一些涉农扶贫职能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资金申请人之间、“两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共同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扶贫补助与专项资金。这类案件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如某市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查办的涉农扶贫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这类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五是资金管理使用环节是案发的“重灾区”。对于该类犯罪的发案环节,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质量监管认证
当前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本文2016-09-01 16:40:2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1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