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依据中央、自治区、市关于考核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三、考核内容
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整体按百分制评价。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就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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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8-02 10:04:4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1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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