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在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项改革正在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生事物,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
一、 ***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为加快推进美丽***建设,**县在全市率先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筹资2200万元,选聘了专业的保洁公司,对农村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全面托管,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在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居全市第一位。为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支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办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引入优质的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创新学生艺术活动方式,开展丰富的教学活动,力争让每位学生掌握至少1项艺术特长,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相互融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教育生态圈。
山东省编办、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鲁编办发[2015]4号)以来,***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对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等10余个部门进行了调研,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流程、审核要点等内容,全面掌握列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有公益性质、可以由社会力量提供公众服务的岗位和职能。
为提高财政支出的质量和效益,降低行政成本,逐步
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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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1-21 09:21:3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86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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