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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主要措施

栏目:经验*信息发布:2015-12-09浏览:2707下载257次收藏

    为认真贯彻“12.6”全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和来省集体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公安机关工作职能,就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源头稳控治理。

 1、进一步夯实矛盾纠纷排查基础工作。各县区公安机关将以各镇党委政府为总领,以各派出所为主体,以各社区、农村警务室为单位,紧紧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全面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统一行动,确保各社区、各村组突出重点矛盾纠纷不遗漏、不冒头、不反复。对排查出的各类民间纠纷,由各县分局统一汇总、分类,按照有关“三级联调”矛盾化解办法,分别报送相关部门逐一进行化解消除。

2、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分局要对各地开展“三调联动”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改,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积极作用,密切与当地司法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切实落实“三调联动”“三化”措施:即以各镇为单位,以各社区、各村为重点,实现“三调联动”制度化、日常化、长效化,切实落实“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镇务必建立起司法、公安、人民调解联席工作机构,确保人员、职责、制度三到位。

二、严控各类重点人员,依法违护正常秩序。

1、严密掌控各类重点人员。各县分局以强化对“七类重点人员”排查掌握为重点,对已掌握的四千余名七类重点人员进行再清查、再甄别,对新发现的线索苗头,要落实专人及时查证掌握。要对所列管的七类重点人员,切实做到“知去向、知表现、知轨迹、知情况”。对不在居住地,情况不清的,要充分调动各种手段,迅速落实动向,充分利用警务协作机制,及时将掌握情况向重点人员所在地公安机关通告,确保不脱管失控。

2、严格落实“一人四管”措施。各县分局对排查清理出的涉军退役人员、涉众性经济案件涉案人员、涉法涉诉重点缠诉群访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坚决落实一名党政或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稳控干部和一名责任区民警四人负责包干稳控措施。对落实“一人四管”措施的重点人员,各县分局要坚持定期走访、定期谈话、定期检查,对重点人员活动情况及管控情况每半个月,要层报市局。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3、严肃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通知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依法认真履责,坚决依法打击在信访活动中或者以信访为名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组织聚众闹访滋事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伤害信访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重点地区、要害部位治安秩序、依法维护国家机关及信访场所工作秩序,依法维护信访综治工作人员正常执法行为和人身安全。

三、加强部门合作联动,形成安全劝返合力

1、全面建立重点人员劝返联动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全面建立起与联席办、信访、综治、维稳等部门的联勤通报制度,做到信息共享、联动密切、行动统一。避免公安机关在安全劝返工作中信息闭塞,工作被动。

2、全面建立重点人员劝返信息化工作平台。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依托和运用实名购票和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自身的相关信息资源,密切与铁路、公路等部门建立起信息化管控平台,要在各车站、码头派驻人员,实时进行过往人员信息检索比对,及时发现相关重点人员动向,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将相关人员稳控在当地,减少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隐患。

3、全面开展各类非访重点人员化解清理工作。各县分局要坚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长期非访人员,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要努力开展化解消除工作。对扬言要赴省进京滋事以及问题无法解决的访民要落实领导包挂、民警专管责任机制,进行耐心细致教育疏导工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事态不断恶化、形成非访事件。对于态度强硬、咨意闹事人员,要依法妥善查处,形成震慑。

4、切实落实驻京劝返力量。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市局确定专门人员,组织各县分局相关人员,驻京参与劝返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驻京劝返工作依法依规安全进行。

5、全面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各县分局立足“发现得早、管控得住、处置得好”原则,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突专门力量的实战演练和跨区域拉练演习,确保队伍机动灵活、实战性强,切实筑牢全市维稳防控最强防线。

四、加强前期信息研判,确保信息灵通共享

1、进一步拓展各类信息收集研判渠道。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国保、经文保、治安、网安等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类预警性、内幕性、苗头性信息收集渠道,要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情报分析平台,及时汇总研判相关信息,实现相关重点人员信息多轨并行,一点触发,全警响应。

2、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各县分局要进一步夯实相关信息上报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特别是对相关重点人员和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坚持做到定期定人,按时汇总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3、切实确保相关信息上下灵通。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打破信息壁垒、部门界限,对于涉及维稳劝返工作的相关信息,既要做到上下畅通,又要做到横向共享,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为相关部门积极响应提供准确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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