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档案法及相关法规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档案工作既是时代重托,又是历史责任,更是发展需要。为了不断提升我市档案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为民利用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今年6月,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先后赴市档案馆,市建设、民政、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市区部分学校以及南湖区、秀洲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桐乡市等地,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我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于1997年实行局馆合一的体制,2002年,市党史办和方志办并入,现有8个业务处室,核定编制35人。各县(市、区)档案局(馆)都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共有参公编制人员109人,事业编制人员11人。全市现有全宗档案1445个,120余万卷、51万件,照片档案14万张,实物档案1万多件,资料10万余册,其中市档案馆馆藏19万卷、4.5万件,照片3.15万张,实物档案1031件。市和嘉善、平湖、海宁档案馆为国家一级档案馆,南湖、桐乡为国家二级档案馆,海盐和秀洲分别为省一级、省二级档案馆。市档案馆被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档案工作优秀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认真执行档案法及相关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认真履行职能,不断提升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档案发展保障。一是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市、县两级政府将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4年,市数字档案馆(室)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市府办先后出台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档案接收征集、加强民生档案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法管理档案提供制度保障。完善考核督查体系,市委、市政府连续五年把档案工作列入对市级机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xx”考核体系,推动档案事业发展。二是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市及各县(市、区)8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总建筑面积4.08万平方米。市档案馆二期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面积7500平方米,今年将全面竣工。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建成并使用新档案馆,秀洲区新馆正在抓紧建设中。重视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xx市、秀洲区、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5个数字档案馆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二)加强资源建设,拓展档案服务功能。一是大力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实施数字档案馆室一体化安全管理项目,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要求,初步建成数字档案资源集群。市级81家机关部门(单位)室藏数字档案全部纳入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管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和运维。市和各县(市、区)档案馆的室藏档案数字化率分别达到了100%和80%。二是加强专题、特色档案建设。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等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档案管理。出台市民生档案资源建设规划(2013-2015),加大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力度。通过上门征集、网上征集、预约征集等方式,开展名人档案、城市记忆、红色文化、方言建档等专题档案征集。三是加强档案利用服务。推出“局长接待日”、档案利用“工作日全天候服务”、“双休日预约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亲民便民的档案馆”。全面建成覆盖全市村(社区)的民生档案远程利用服务点,“异地查档,跨馆出证”的民生档案远程利用经验在《中国档案》等媒体上宣传,得到国家档案局的高度评价,被列为全省档案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试点项目。去年以来,市档案馆共接待档案资料利用者1925人次,提供档案资料9767卷(册)、113件,出具档案证明1945份,查档窗口服务满意率达99%以上。
市人大档案法及相关法规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本文2015-11-20 14:26:20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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