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主要做法(经验材料)
探索新体制视阈下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奉贤区青村司法所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司法所社区戒毒民警 周传欣
2014年年初,经过市政法委、司法局的深入调研和规划布局,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自愿戒毒康复相关职能的“四位一体”戒毒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69名司法民警下沉试点区(县),奔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一线,它标志着上海戒毒工作一体化建设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司法体制变革的大背景之下,管理职能转换、社区戒毒民警介入,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街(镇)司法所与禁毒办之间形成了“条”与“块”的工作关系,社区戒毒(康复)模式发生显著变化。下面笔者就向大家介绍奉贤区青村镇司法所戒毒(康复)工作主要做法,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之目的。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在戒毒(康复)工作试点之初,青村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地落实组织保障工作,为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顺利运行而保驾护航。
1、健全组织网络。在新管理体制试运行期间,青村镇按照市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青村镇禁毒工作实际,建立由镇党委政法书记朱迪均为组长、副镇长严芳芳为副组长、派出所、稳定办、司法所、社保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盛志新兼任,成员由社区戒毒民警与禁毒社工组成;与此同时,由司法戒毒民警牵头,社区公安民警、社保科人员、村(居)委调解治保主任、社区医务人员和禁毒社工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分类评估、综合干预、签订协议、帮扶救助等日常管理事务。
2、规范议事机制。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司法所在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戒毒民警、社区公安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会保障部门、禁毒社工参加的戒毒(康复)工作例会,协调和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大宣传力度。在试点运行期间,司法所按照社区戒毒(康复)的新职能,及时把握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培训、开会等各种途径分别对社区综治干部、联防安保人员和村(居)委调解治保主任进行宣传,同时,进行较为系统的社区戒
司法所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主要做法(经验材料)
本文2015-10-30 14:28:57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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