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旅游局旅游安全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黑政发[2012]44号),强化旅游安全工作管理和监督,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市旅游局与各县旅游局、各涉旅企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各县旅游局不发生责任安全生产事故。
(二)旅行社不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和重大旅游交通事故;星级饭店不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a级景区及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
市县级旅游局旅游安全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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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7-01 10:35:47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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