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乡镇卫生院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金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质量。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3、坚持考核和补助经费下拨及个人绩效、个人或村卫生室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个人绩效挂钩,与个人或村卫生室的评先评优挂钩。
三、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全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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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5-19 21:47:1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8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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