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违法举报、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税务违法举报、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热线”)税务违法举报、纳税服务投诉案件(以下简称举报投诉)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案件“转办”、“回复”的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违法举报的范围: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第三条 纳税服务投诉范围:纳税人对市地方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以及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
第二章 管 理
第四条 税务部门受理并有权查处的仅为涉及地税的税务违法、服务投诉行为。
第五条 举报管理工作必须依靠纳税人、方便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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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3-12 17:04:51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7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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